學達書庫 > 李漁 > 閒情偶記·詞曲部 | 上頁 下頁 |
密針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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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戲有如縫衣,其初則以完全者剪碎,其後又以剪碎者湊成。剪碎易,湊成難,湊成之工,全在針線緊密。一節偶疏,全篇之破綻出矣。每編一折,必須前顧數折,後顧數折。顧前者,欲其照映,顧後者,便於埋伏。照映埋伏,不止照映一人、埋伏一事,凡是此劇中有名之人、關涉之事,與前此後此所說之話,節節俱要想到,寧使想到而不用,勿使有用而忽之。吾觀今日之傳奇,事事皆遜元人,獨於埋伏照映處,勝彼一籌。非今人之太工,以元人所長全不在此也。 若以針線論,元曲之最疏者,莫過於《琵琶》。無論大關節目背謬甚多,如子中狀元三載,而家人不知;身贅相府,享盡榮華,不能自遣一僕,而附家報於路人;趙五娘千里尋夫,隻身無伴,未審果能全節與否,其誰證之?諸如此類,皆背理妨倫之甚者。再取小節論之,如五娘之剪髮,乃作者自為之,當日必無其事。以有疏財仗義之張大公在,受人之托,必能終人之事,未有坐視不顧,而致其剪髮者也。然不剪髮,不足以見五娘之孝。以我作《琵琶》,《剪髮》一折亦必不能少,但須回護張大公,使之自留地步。 吾讀《剪髮》之曲,並無一字照管大公,且若有心譏刺者。據五娘雲:「前日婆婆沒了,虧大公周濟。如今公公又死,無錢資送,不好再去求他,只得剪髮」云云。若是,則剪髮一事乃自願為之,非時勢迫之使然也,奈何曲中雲:「非奴苦要孝名傳,只為上山擒虎易,開口告人難。」此二語雖屬恒言,人人可道,獨不宜出五娘之口。彼自不肯告人,何以言其難也?觀此二語,不似懟怨大公之詞乎?然此猶屬背後私言,或可免於照顧。迨其哭倒在地,大公見之,許送錢米相資,以備衣衾棺槨,則感之頌之,當有不啻口出者矣,奈何曲中又雲:「只恐奴身死也,兀自沒人埋,誰還你恩債?」試問公死而埋者何人?姑死而埋者何人?對埋殮公姑之人而自言暴露,將置大公於何地乎?且大公之相資,尚義也,非圖利也,「誰還恩債」一語,不幾抹倒大公,將一片熱腸付之冷水乎?此等詞曲,幸而出自元人,若出我輩,則群口訕之,不識置身何地矣。 予非敢於仇古,既為詞曲立言,必使人知取法,若扭於世俗之見,謂事事當法元人,吾恐未得其瑜,先有其瑕。人或非之,即舉元人藉口,烏知聖人千慮,必有一失;聖人之事,猶有不可盡法者,況其他乎? 《琵琶》之可法者原多,請舉所長以蓋短。如《中秋賞月》一折,同一月也,出於牛氏之口者,言言歡悅;出於伯喈之口者,字字淒涼。一座兩情,兩情一事,此其針線之最密者。瑕不掩瑜,何妨並舉其略。然傳奇一事也,其中義理分為三項:曲也,白也,穿插聯絡之關目也。元人所長者止居其一,曲是也,白與關目皆其所短。吾於元人,但守其詞中繩墨而已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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