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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離伏劍


  晉文公反國,李離為大理,過殺不辜,自系曰:「臣之罪當死。」

  文公令之曰:「官有上下,罰有輕重,是下吏之罪也,非子之過也。」

  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下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過聽殺無辜,委下畏死,非義也,臣之罪當死矣。」

  文公曰:「子必自以為有罪,則寡人亦有過矣。」

  李離曰:「君量能而授官,臣奉職而任事,臣受印綬之日,君命曰:『必以仁義輔政,寧過於生,無失於殺。』臣受命不稱,壅惠蔽恩,如臣之罪乃當死,君何過之有?且理有法,失生即生,失殺即死,君以臣為能聽微決疑,故任臣以理,今離刻深,不顧仁義,信文墨,不察是非,聽他辭,不精事實,掠服無罪,使百姓怨,天下聞之,必議吾君,諸侯聞之,必輕吾國。積怨于百姓,惡揚于天下,權輕于諸侯,如臣之罪,是當重死。」

  文公曰:「吾聞之也,直而不枉,不可與往;方而不圓,不可與長存,願子以此聽寡人也。」

  李離曰:「吾以所私害公法,殺無罪而生當死,二者非所以教于國也,離不敢受命。」

  文公曰:「子獨不聞管仲之為人臣邪?身辱而君肆,行汙而霸成。」

  李離曰:「臣無管仲之賢,而有辱汙之名,無霸王之功,而有射鉤之累。夫無能以臨官,借汙名以治人,君雖不忍加之於法,臣亦不敢汙官亂治以生,臣聞命矣。」

  遂伏劍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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