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劉基 > 劉伯溫文集3 | 上頁 下頁 |
送月忽難明德江浙府總管謝病去官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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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昔宦游高安,高安與臨江鄰,臨江故多虎狼之卒,凡居城郭者,非素良家,鹹執鞭以為業。根據蔓附,累數百千輩,以鷹犬於府縣。民有忤其一,必中以奇禍。官斥弗任,則群構而排去之。獄訟興滅,一自其喜怒。有訴於官,非其徒為之所,雖直必曲;獲其助者,反是。百姓側足畏避,號曰「笳鼓」。人莫解其意,或曰:「謂其部黨眾而心力齊也。」余每聞而切齒焉,無能如之何也。 會朝議以蒙古色目氏參佐簿書曹官,於是江浙行省掾史月忽難公獲選,為臨江路經歷。下車,訪民瘼,按宿獄。凡壅滯不決者,皆笳鼓之徒為之。督所屬逮捕,窮其奸狀,而上下夾為覆冒。公執正議愈奮,曰:「吾誓不與鼠子俱立於此!」眾不能沮,於是事露者伏其辜,餘黨悉斂跡退散。農民入城市,相謂曰:「微經歷,我與爾敢來此乎!」予聞甚喜,且慶朝廷之用得其人也。後數歲,乃識公于京師。公時奉使自湖廣還,民譽獨籍籍,予又為大喜。 至正己醜,公為江浙財賦副總管,因得相與為文字交。公素有足疾,辛卯六月以病去,薦紳之士咸祖送北門外。酒酣,有起而歌者曰:「湛盧可以斷犀,而以之割雞;隋珠可以照車,而以之彈烏。籲嗟兮!吾安所如!」客有和之曰:「松柏在山兮,匠石求之;夜光在璞兮,卞和識之;物固有遇兮,遇當有時。」因相顧大笑,賦詩為別,而劉基序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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