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劉基 > 劉伯溫文集3 | 上頁 下頁 |
贈奕棋相子先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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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樂、射、禦、書、數之藝,君子游焉,博其理也。其不在此科者,士弗尚。吾獨於棋乎有取。蓋棋,末伎也,而有用兵之道,可以通人之智,知緩急、存亡、進退、取捨,有乘機、應變、攻守之法。避實擊虛、投間抵隙、兼弱取亂之道,無所不備。 吾嘗讀《孫子》十三篇,而知古人制敵之術。意奕棋必出於兵家教戰者所制,非其他娛目悅耳者比。其所以不得附於六藝者,以其為兵也。夫兵,君子慎言之,而可以教乎哉?宜其在六者之外也。自天下為戰國,而司馬穰苴、孫武、吳起之徒,公然以兵為教,於是學戰陣者不必寓於物以求之,而棋遂為娛樂之具。而精其數者,亦日用而不知耳。陶士衡以周物之智不違纖芥,而不喜人為棋。當時僚佐實不知其可以達於兵,而徒為費時亂日。使有知及此者,以告士衡,士衡當教人為之,不必投其具于江中矣。儒者之道,格物以致其知,貴能推其類也。故觀水而知學,觀耨田而知治國,善推之而已矣。是故無用之伎也,旁通之可以措大事。吾于此而知智者之不死也。 相生子先兄弟皆精于棋,人無與敵焉。吾每惜其用心之專,而懼其無益於用也,故原夫製作之本意以語之。方今寇盜竊發,武夫環梘如林,無或能出一謀,發一慮。生能惎之策乎?使不曠日糜粟,以憂農民,不亦偉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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