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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武帝紀(3)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詔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壹統類,廣教化,美風俗也。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興夜寐,嘉與宇內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複孝敬,選豪俊,講文學,稽參政事,祈進民心,深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雍于上聞也。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將何以佐朕燭幽隱,勸元元,厲蒸庶,崇鄉黨之訓哉?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候貢士,壹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壹則黜爵,再則黜地,三而黜,爵、地畢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奏可。

  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春三月甲子,立皇后衛兵。詔曰:「朕聞天地不變,不成施化;陰陽不變,物不暢茂。《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詩》雲『九變複貫,知言之選』。朕嘉唐、虞而樂殷、周,據舊以鑒新。其赦天下,與民更始。諸逋貸及辭訟在孝景後三年以前,皆勿聽治。」

  秋,匈奴入遼西,殺太守;入漁陽、雁門,敗都尉,殺略三千餘人。遣將軍衛青出雁門,將軍李息出代,獲首虜數千級。

  東夷薉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為蒼海郡。

  魯王餘、長沙王發皆薨。

  二年冬,賜淮南王、菑川王幾杖,毋朝。

  春正月,詔曰:「梁王、城陽王親慈同生,願以邑分弟,其許之,諸侯王請與子弟邑者,朕將親覽,使有列位焉。」於是籓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

  匈奴入上谷、漁陽、殺略吏民千餘人。遣將軍衛青、李息出雲中,至高闕,遂西至符離,獲首虜數千級。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三月乙亥晦,日有蝕之。

  夏,募民徙朔方十萬口。又徙郡國豪傑及訾三百萬以上於茂陵。

  秋,燕王定國有罪,自殺。

  三年春,罷蒼海郡。

  三月,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以百姓之未洽於教化,朕嘉與士大夫日新厥業,祗而不解。其赦天下。」

  夏,匈奴入代,殺太守;入雁門,殺略千餘人。

  六月庚午,皇太后崩。

  秋,罷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

  四年冬,行幸甘泉。

  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殺略數千人。

  五年春,大旱。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余萬人出朔方、高闕,獲首虜萬五千級。

  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故詳延天下方聞之士,咸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舉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廣。

  秋,匈奴入代,殺都尉。

  六年春二月,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余萬騎出定襄,斬首三千餘級。還,休士馬於定襄、雲中、雁門。赦天下。

  夏四月,衛青複將六將軍絕幕,大克獲。前將軍趙信軍敗,降匈奴。右將軍蘇建亡軍,獨自脫還,贖為庶人。

  六月,詔曰:「朕聞五帝不相複禮,三代不同法,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蓋孔子對定公以徠遠,哀公以論臣,景公以節用,非期不同,所急異務也。今中國一統而北邊未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將軍巡朔方,征匈奴,斬首虜萬八千級,諸禁錮及有過者,咸蒙厚賞,得免、減罪。今大將軍仍複克獲,斬首虜萬九千級,受爵賞而欲移賣者,無所流貤。其議為令。」有司奏請置武功賞官,以寵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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