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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外孫崔氏二孩書


  八月十五日,翁告崔氏之子兩孩省:

  吾出身入仕,行四十年。晚有汝母,已養汝二人矣。吾逮事裴氏、鄭氏、崔氏諸姑、于氏堂姑,皆賢明淑哲,為內外師範,意欲與汝言之。裴氏始恩慈,見吾一善,未嘗不流涕,祝吾成立。見吾伯仲書題,誨責疏略,話及舊事,雲無此例。吾伯仲書題,比今日中外書題,其間疎密,不啻百十也。吾小時猶省長幼,每日兩時櫛盥,起居尊行,三時侍食,飲食訖,然後敢食,猶責不如禮。今者諸子日出高眠,爭覽盤器,何曾有此儀,可為歎息。世教如此,何得不亂?婦人亦要讀書解文字,知今古情狀,事父母舅姑,然可無咎。

  《詩序》云:「哀窈窕,思賢才,而無傷善之心焉」,是關雎之義也。《易》曰:「主中饋,無攸遂。」婦人但當主酒食待賓客而已,其餘無自專之禮。詩云:「將翱將翔,佩玉瓊琚。」此奉舅姑助祭祀之儀也。又曰:「將翱將翔,弋鳧與雁。」此主酒食待賓客之儀也。禮經所載,汝其記之。又婦人將嫁三月,教于公宮,祖廟既毀,教於宗室。嫁則廟見,不見廟者,不得為婦。今此禮淩夷,人從苟且,婦人尊于丈夫,群陰制於太陽,世教淪替,一至於此,可為墮淚。汝等當學讀《詩》、《禮》《論語》《孝經》,此最為要也。

  吾小時南市帽行,見貂帽多,帷帽少,當時舊人,已歎風俗。中年至西京市,帽行乃無帷帽,貂帽亦無。男子衫袖蒙鼻,婦人領巾覆頭。向有帷帽羃離,必為瓦石所及。此乃婦人為丈夫之象,丈夫為婦人之飾,顛之倒之,莫甚於此。觸類而長,不可勝言。舉其一端,告及汝耳。勿謂幼小不遵訓誡,所見所聞,頹風敗俗,故申明舊事,不能一一也。阿馬來說,汝誦得數十篇詩賦,麗麗已能承順十五姊顏色,十七伯極鐘念。吾旅病,乍聞甚慰意。凡人不患尊行不慈訓,患身不能承順耳。汝承十五姊仁慈,十七伯訓誘,又質性柔順,當不扶自直。吾所告者,括羽汝耳。不次,翁告崔氏二子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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