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鴻章 > 李文忠公選集 | 上頁 下頁
寄伯行


  (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十九日辰刻)

  頃接伊藤十八日午正複電,李中堂閣下,臺灣業經按照馬關條約交接清楚,聞之實深欣悅。林董將來赴任辦公,承貴大臣允許遇事幫助,曷勝感謝!如此幫助,於兩國邦交必深為有益。現當此時,應以重結邦交為第一要義。日皇特簡林董委之以此重任,故宜徑赴北京,愈速愈妙。林董赴京,並到任一切事宜,仍求貴大臣賜予幫助為荷。其按照馬關條約應議事宜,現在林董尚無此等權柄,因當其起程之時,中國政府所有主見,日本政府未及周知。至林董到任之後,再由日本政府予以權柄,以便與貴大臣暨王大臣會議一切,原無不可雲。鴻查伊前電聲明赴任照常例須到任後乃能辦公議事,現雖遵旨款留,勢難堅阻。聞林董兩日後可到,俟晤商再陳。請先代奏,除電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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