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鴻章 > 李文忠公選集 | 上頁 下頁
寄譯署


  (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十三日巳刻)

  李經方電稱,交接臺灣文據,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為照在下之關所定和約第五款第二條,交接臺灣一省,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簡派二品頂戴前出使大臣李經方,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簡派臺灣總督海軍大將從二位勳一等子爵樺山資紀,各為全權委員。因兩全權委員會同于基隆所辦事項如左。中、日兩帝國全權委員交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即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在下之關兩帝國欽差全權大臣所定和約第二款,中國永遠讓與日本之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並澎湖列島,即在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以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之管理主權,並別冊所示各該地方所有保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對象,均皆清楚。為此,兩帝國全權委員欲立文據,即行署名蓋印,以昭確實。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十日、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日,訂于基隆,繕寫兩分。大清帝國欽差全權委員一品頂戴前出使大臣李經方、大日本帝國全權委員臺灣總督海軍大將從二位勳一等子爵樺山資紀。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並澎湖列島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屬公對象清單。

  一、臺灣全島、澎湖列島之各海口並各府廳縣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屬公對象。一、臺灣至福建海線應如何辦理之處,俟兩國政府隨時商定雲。乞代奏。又據電稱,交接文據,漢文、東文各一分,擬派隨員齎送到津,求諮送總署備案。俟文到即轉諮。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