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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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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公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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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伯行
(光緒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未刻)
心電悉。福士達、馬道,伍光建、陶大均、張柳、黃正等,皆趁「公義」明早開。福前奏准留一兩月,每月美洋一萬元,今屬畢德格詢商,在此已滿一月,赴台無論早遲,竣事再給兩月薪酬,合共應給美洋三萬元,或俟回滬時核發,即請其徑回美,渠頗畏台瘴也。福擬到滬即行,不必再遲。澎電未知斷否?須至台乃通電,屆時妥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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