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鴻章 > 李文忠公選集 | 上頁 下頁
寄台撫劉省帥


  (光緒十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亥刻)

  總署來電,洋商入內地運貨,應領聯單,納子稅,不領單則抽厘。各國所謂違約者,以臺灣系通商口岸,在該處運出口,不應領單完稅,亦不完厘。此專指府城而言。若入臺灣內地及他處向不通商口岸,仍應照約辦理。至樟腦出在臺灣內地,自應領單完稅。但彼欲援向章,阻我官收,尚當與之力辯。即轉電臺撫雲。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