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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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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公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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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督張來電
(光緒十一年六月初十日酉刻到)
同日有電奏,為法教暫緩入粵事,已電諮矣。此事實屬難行。總署不察粵省軍民情形,迫令出示。放入必生事端。賀稅司尚以為當緩,粵情可知,且閩、粵前敵與津、滬不同。澎湖未退,法教遽入,國體有礙。教入粵西,尤為不可。署意恐法生枝節。情理相商,何至枝節?且此時法亦何敢乎?公主持大局,深悉洋情,望設法與總署、赫、林等言。粵省軍民同感。即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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