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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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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公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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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粵督張香帥
(光緒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午刻)
前令吳稅司寄岑電,據覆河路須俟解散越民,方可通行。委員能否前去?現定約雲畫押後法先退基隆,限一月內退澎湖,聞巴等私議,如劉永福不退保勝,法兵即不退澎湖。望公設法令劉速撤回雲邊,再由雲赴思欽,以全大局。劉何時撤退?並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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