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鴻章 > 李文忠公選集 | 上頁 下頁
曾侯致譯署


  (光緒十年十月二十四日未刻到)

  陽葛述瓦言,法二條不能改,華八條不能允,刻無可商,但有戰耳云云。澤揣葛調停之念未息,在我似宜力持而靜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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