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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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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公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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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侯致譯署
(光緒十年十月十八日午刻到)
陽葛面述瓦言,法一索全允津約,二議久踞臺北,華出償款則可早退。葛屬澤請旨。澤答津約可擇允,不可全允;法臺北兵宜早退。此二事皆已奉旨,不敢再瀆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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