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鴻章 > 李文忠公選集 | 上頁 下頁
曾侯致譯署


  (光緒十年十月十八日午刻到)

  陽葛面述瓦言,法一索全允津約,二議久踞臺北,華出償款則可早退。葛屬澤請旨。澤答津約可擇允,不可全允;法臺北兵宜早退。此二事皆已奉旨,不敢再瀆雲。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