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鴻章
>
李文忠公選集
|
上頁
下頁
寄譯署
(光緒十年十月初九日辰刻)
昨晚林椿來,面呈巴德諾函內開,茹費理九二十九來電譯雲,我等並未與曾侯商辦,聞曾侯飾詞以誑中朝。其實毫不知我等命意所在。法廷現仍牢守原定之議,祗可將基隆、淡水應暫據若干年之處,聽與國秉公調處。然調處時,先須查照天津條約辦理,將北圻華軍撤回。儻中國願自行與法國徑商亦可。至法國雖暫據基煤、淡關,並非占其地,亦不干預地方官之權。惟中國若不允此議,仍戰爭不已,必至法國官民僉催永踞臺灣全境,屆時恐難中止云云。林椿詢以如何答覆?鴻謂轉告總署請旨定奪。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