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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東使釋嫌赴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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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迭奉公函鈔件,欣悉臺灣之事,經鈞處與威使再四酌議,力持定見,折衷妥辦,銷患方萌,欽服無似!大久保於二十五日午刻抵津,訂明酉初來晤,談次,深感尊處曲加體恤厚誼,並詳詢中國輪船制器開礦一切規模數目,行期甚急,是晚即附商輪南下。鴻章遵照指示,於戌刻前往答拜,詢其到台後是否與沈大臣會晤?據云:聞琅嶠距郡城尚遠,能否有暇往晤,未便遽定。因與計議:東兵駐台者不過輪船六、七隻可以裝載完竣,是否雇用別國船隻?據云:仍調伊國輪船往裝。其意甚願從此釋嫌修好。鴻章告以彼此必須堅守一信字,則交情愈久愈厚耳。此事既有威使願為出力,極應相機迎距。據許守鈐身稟稱:艾使亦因威使有言在先,辦法妥當,可以無須攙越;前與敝處密議自作罷論。然非鈞處智珠在握,操縱得宜,固未易如此妥協也。此後沿海地方練兵置器,益求精強,勿再因循,庶可堅外交而杜後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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