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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楊山人歸嵩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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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郡縣誌》:「嵩高山,古河南府告成縣西北二十三裡,登封縣北八裡,亦名外方山。東曰太室,西曰少室,嵩高總名,即中嶽也。山高二十裡,周回一百三十裡。」〕 我有萬古宅,嵩陽玉女峰。 長留一片月,掛在東溪松。 爾去掇仙草,菖蒲花紫茸。〔一作「君行到此峰,餐霞駐衰容。」〕 歲晚或相訪,青天騎白龍。 〔登封縣誌:太室二十四峰,有玉女峰,峰北有石如女子,上有大篆七字,人莫能識。江淹赤虹賦:掇仙草于危峰,鐫神丹于崩石。《神仙傳》:嵩山石上菖蒲,一寸九節,服之長生。 《抱樸子》:菖蒲須得生石上,一寸九節以上,紫花者尤善。謝靈運詩:「新蒲舍紫茸。」李善注:「倉頡篇曰:『茸,草貎』。」然此茸謂蒲花也。廣博物志:瞿武,後漢人也。七歲絕粒,服黃精紫芝,入峨眉山,天竺真人授以真訣,乘白龍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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