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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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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齊以降,繼體承祧者,君德寢微,王道陵替。纘緒之初,如革大運,降宥解網,以悅眾心。仁義之風薄,骨肉之情廢,前史評之詳矣。然政未得中,改之可也。如弓之高下者抑舉,琴瑟之不調者更張,此亦天之道也,豈獨人事哉?唯用其罪人,不可甚矣。天下之惡一也,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事一君。」豈有不忠於前朝,而能忠於後王者? 毀泉台,《春秋》之所譏,先儒之所惡。宋、齊之君,有一於此,必為美政。泉台見妖,尚不可毀,況無妖者乎?燕人之思召伯,甘棠勿翦;楚人之懷叔子,望碑墮淚。彼人臣也,猶見思若此。雖時移政改,莫匪舊臣。若伯益贊禹,稱大舜之德;曹參事惠帝,守蕭何之法;魏文帝初受漢禪,群臣皆贊魏德,惟魏臻獨稱漢美。文帝曰:「天下之珍,當與山陽共之。」為人臣者,罔念於此,可謂有百心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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