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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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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叔育萬言,張歌橋之北,有人見黑狐醉臥場屋中(場中守視谷麥小屋,俗謂之場屋。)。初欲擒捕,既而念狐能致財,乃覆以衣而坐守之。狐睡醒,伸縮數四,即成人形。甚感其護視,遂相與為友。狐亦時有所饋贈。一日,問狐曰:「設有人匿君家,君能隱蔽弗露乎?」 曰:「能。」 又問:「君能憑附人身狂走乎?」 曰:「亦能。」 此人即懇乞曰:「吾家酷貧,君所惠不足以贍,而又愧於數瀆君。今裡中某甲,甚富而甚畏訟,頃聞覓一婦司庖。吾欲使婦往應,居數日,伺隙逃出藏君家,而吾以失婦陽欲訟。婦尚粗有姿首,可誣以蜚語,脅多金。得金之後,公憑附使奔至某甲別墅中,然後使人覓得,則承惠多矣。」 狐如所言,果得多金。覓婦返後,某甲以在其別墅,亦不敢複問。然此婦狂疾竟不愈,恒自妝飾,夜似與人共嬉笑,而禁其夫勿使前。急往問狐,狐言無是理,試往偵之。俄歸而頓足曰:「敗矣!是某甲家樓上狐,悅君婦之色,乘吾出而彼入也。此狐非我所能敵,無如何矣。」 此人固懇不已,狐正色曰:「譬如君裡中某,暴橫如虎,使彼強據人婦,君能代爭乎?」 後其婦顛癎日甚,且具發其夫之陰謀。針灸劾治皆無效,卒以瘵死。裡人皆曰:「此人狡黠如鬼,而又濟以狐之幻,宜無患矣。不虞以狐召狐,如螳螂黃雀之相伺也。」 古詩曰:「利旁有倚刀,貪人還自戕。」信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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