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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四


  曉園說此事時,李匯川亦舉二事曰:「有屠人死,其鄰村人家生一豬,距屠人家四五裡。此豬恒至屠人家中臥,驅逐不去。其主人捉去仍自來,縶以鎖乃已。疑為屠人後身也。又一屠人死,越一載余,其妻將嫁。方彩服登舟,忽一豬突至,怒目眈眈,逕裂婦裙,齧其脛。眾急救護,共擠豬落水,始得鼓棹行。豬自水躍出,仍沿岸急追,適風利揚帆去,豬乃懊喪自歸。亦疑屠人後身,怒其妻之琵琶別抱也。此可為屠人作豬之旁證。」

  又言:「有屠人殺豬甫死,適其妻有孕,即生一女,落蓐即作豬號聲,號三四日死。此亦可證豬還為人。」

  余謂此即朱子所謂生氣未盡,與生氣偶然湊合者,別自一理,又不以輪回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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