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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天高地遠,鬼神茫昧,似與人無預,而有時其應如響,殫人之智力,不能與爭。滄州上河涯,有某甲女,許字某乙子,兩家皆小康,婚期在一二年內矣。有星士過某甲家,阻雨留宿,以女命使推。星士沉思良久,曰:「未攜算書,此命不能推也。」

  覺有異,窮詰之。始曰:「據此八字,側室命也。君家似不應至此。且聞嫁已有期,而干支無刑克,斷不再醮。此所以愈疑也。」

  有黠者聞此事,欲藉以牟利,說某甲曰:「君家貲幾何,加以嫁女必多費,益不支矣。命既如是,不知先詭言女病,次詭言女死,市空棺速葬。而夜攜女走京師,改名姓鬻為貴家妾,則多金可坐致矣。」

  某甲從之。會有達官嫁女,求美媵,以二百金買之。越月餘,泛舟送女南行。至天妃閘,闔門俱葬魚腹,獨某甲女,遇救得生。以少女無敢收養,聞于所司。所司問其由來,女在是家未久,僅知主人之姓,而不能舉其爵裡;惟父母姓名居址,言之鑿鑿。乃移牒至滄州,其事遂敗。時某乙子,已與表妹結婚,無改盟理。聞某甲之得多金也,憤恚欲訟。某甲窘迫,願仍以女嫁其子。其表妹家聞之,又欲訟。紛紜轇轕,勢且成大獄。兩家故舊戚眾為調和,使某甲出貲往迎女,而為某乙子之側室,其難乃平。女還家後,某乙子已親迎。某乙以牛車載女至家,見其姑,苦辯非己意。姑曰:「既非爾意,鬻爾時何不言有夫?」

  女無詞以應。引使拜嫡,女稍趑趄。姑曰:「爾賣為媵時,亦不拜耶?」

  又無詞以應,遂拜如禮。姑終身以奴隸畜之。此雍正末年事。先祖母張太夫人,時避暑水明樓,知之最悉。嘗語侍婢曰:「其父不過欲多金,其女不過欲富貴,故生是謀耳。烏知非徒無益,反失所本有哉。汝輩視此,可消諸妄念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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