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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舅氏張公夢征言(亦字尚文,諱景說。),滄州吳家莊東一小庵,歲久無僧,恒為往來憩息地。有月作人,每於庵前遇一人招之坐談,頗相投契。漸與赴市沽飲,情益款洽。偶詢其鄉貫居址,其人愧謝曰:「與君交厚,不敢欺,實此庵中老狐也。」

  月作人亦不怖畏,來往如初。一日複遇,挈鳥銃相授曰:「余狎一婦,余弟亦私與狎,是盜嫂也。禁之不止,毆之則餘力不敵。憤不可忍,將今夜伺之于路歧,與決生死。聞君善用銃,俟交鬥時,乞發以擊彼,感且不朽。月明如晝,君望之易辨也。」

  月作人諾之,即所指處伏草間。既而私念曰:「其弟無禮,誠當死,然究所媚之外婦,彼自有夫,非嫂也。骨肉之間,宜善處置,必致之死,不太忍乎?彼兄弟猶如此,吾時與往來,倘有睚眥,慮且及我矣。」

  因乘其糾結不解,發一銃而兩殺之。

  《棠棣》之詩曰:「兄弟鬩于牆,外禦其侮。」家庭交構,未有不歸於兩傷者。舅氏恒舉此事為子侄戒,蓋是人負兩狐歸,嘗目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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