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姑妄聽之 | 上頁 下頁
二一〇


  滄州城守尉永公甯,與舅氏張公夢征友善。余幼在外家,聞其告舅氏一事曰:

  「某前鋒有女曰平姐,年十八九,未許人。一日,門外買脂粉,有少年挑之,怒詈而入。父母出視,路無是人,鄰里亦未見是人也。夜扃戶寢,少年乃出於燈下。知為魅,亦不驚呼,亦不與語,操利剪偽睡以俟之。少年不敢近,惟立於床下,誘說百端。平姐如不見聞。少年倏去,越片時複來,握金珠簪珥數十事,值約千金,陳于床上。平姐仍如不見聞。少年又去,而其物則未收。至天欲曙,少年突出曰:『吾伺爾徹夜,爾竟未一取視也!至人不可以利動,意所不可,鬼神不能爭,況我曹乎?吾誤會爾私祝一言,妄謂托詞于父母,故有是舉,爾勿嗔也。』斂其物自去。蓋女家素貧,母又老且病,父所支餉不足贍,曾私祝佛前,願早得一婿養父母,為魅所竊聞也。」

  然則一語之出,一念之萌,曖昧中俱有伺察矣。耳目之前,可塗飾假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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