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姑妄聽之 | 上頁 下頁
七六


  周密庵言,其族有孀婦,撫一子十五六矣。偶見老父攜幼女,饑寒困憊,踣不能行,言願與人為養媳。女故端麗,孀婦以千錢聘之。手書婚帖,留一宿而去。女雖孱弱,而善操作,井臼皆能任,又工針黹,家藉以小康。事姑先意承志,無所不至;飲食起居,皆經營周至,一夜往往三四起。遇疾病,日侍榻旁,經旬月,目不交睫。姑愛之乃過於子。姑病卒,出數十金與其夫使治棺衾。夫詰所自來,女低回良久,曰:「實告君,我狐之避雷劫者也。凡狐遇雷劫,惟德重祿重者,庇之可免。然猝不易逢,逢之又皆為鬼神所呵護,猝不能近。此外惟早修善業,亦可以免。然善業不易修,修小善業亦不足度大劫。因化身為君婦,黽勉事姑。今藉姑之庇,得免天刑,故厚營葬禮以申報,君何疑焉?」

  子故孱弱,聞之驚怖,竟不敢同居。女乃泣涕別去。後遇祭掃之期,其姑墓上必先有焚楮酹酒跡,疑亦女所為也。是特巧於逭死,非真有愛于其姑。然有為為之,猶邀神福,信孝為德之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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