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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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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外祖母曹太恭人,嘗告先太夫人曰:「滄州有宦家婦,不見容於夫,鬱鬱將成心疾,性情乖剌,琴瑟愈不調。會有高行尼至,詣問因果,尼曰:『吾非冥吏,不能稽配偶之籍也;亦非佛菩薩,不能照見三生也。然因緣之理,則吾知之矣。夫因緣無無故而合者也。大抵以恩合者必相歡,以怨結者必相忤,又有非恩非怨亦恩亦怨者,必負欠使相取相償也,如是而已。爾之夫婦,其以怨結者乎?天所定也,非人也;雖然,天定勝人,人定亦勝天。故釋迦立法,許人懺悔。但消爾勝心,戢爾傲氣,逆來順受,以情感而不以理爭;修爾內職,事翁姑以孝,處娣姒以和,待妾媵以恩,盡其在我,而不問其在人,庶幾可以挽回乎!徒問往因,無益也。』婦用其言,果相睦如初。」 先太夫人嘗以告諸婦曰:「此尼所說,真閨閣中解冤神咒也。信心行持,無不有驗,如或不驗,尚是行持未至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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