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槐西雜誌 | 上頁 下頁 |
六四 |
|
文安王嶽芳言,有楊生者,貌姣麗,自慮或遇強暴,乃精習技擊,十六七時,已可敵數十人。會詣通州應試,暫住京城。偶獨遊陶然亭,遇二回人強邀入酒肆。心知其意,姑與飲啖,且故索珍味食,二回人喜甚,因誘至空寺,左右挾坐,遽擁於懷。生一手按一人,並踣於地,以足踏背,各解帶反接,抽刀擬頸曰:「敢動者死!」 褫其下衣,並淫之。且數之曰:「爾輩年近三十,豈足供狎昵?然爾輩汙人多矣,吾為孱弱童子復仇也!」 徐釋其縛,掉臂逕出。後與岳芳同行,遇其一于途,顧之一笑,其人掩面鼠竄去,乃為嶽芳具道之。嶽芳曰:「戕命者使還命,攘財者使還財,律也。此當相償者也。惟淫人者有治罪之律,無還使受淫之律,此不當償者也。子之所為,謂之快心則可,謂之合理則未也。」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