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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李慶子言,山東民家有狐,居其屋數世矣。不見其形,亦不聞其語,或夜有火燭盜賊,則擊扉撼窗,使主人知覺而已。屋或漏損,則有銀錢鏗然墜幾上,即為修葺。計所給恒浮所費十之二,若相酬者。歲時,必有小饋遺置窗外。或以食物答之,置其窗下,轉瞬即不見矣。從不出嬲人,兒童或反嬲之,戲以瓦礫擲窗內,仍自窗還擲出。或欲觀其擲出,投之不已,亦擲出不已,終不怒也。一日,忽簷際語曰:「君雖農家,而子孝弟友,婦姑娣姒皆婉順,恒為善神所護,故久住君家避雷劫。今大劫已過,敬謝主人,吾去矣。」

  自此遂絕。從來狐居人家,無如是之謹飭者,其有得於老氏「和光」之旨歟!卒以謹飭自全,不遭劾治之禍,其所見加人一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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