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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育嬰堂、養濟院是處有之,惟滄州別有一院養瞽者,而不隸於官。瞽者劉君瑞曰:「昔有選人陳某過滄州,資斧匱竭,無可告貸,進退無路,將自投於河。有瞽者憫之,傾囊以助其行。選人入京,竟得官,薦至州牧,念念不能忘瞽者,自費數百金,將申漂母之報。而偏覓瞽者不可得,並其姓名無知者,乃捐金建是院,以收養瞽者。此瞽者與此選人,均可謂古之人矣。」

  君瑞又言:「眾瞽者留室一楹,旦夕炷香拜陳公。」

  余謂陳公之側,瞽者亦宜設一坐。君瑞囁嚅曰:「瞽者安可與官坐?」

  餘曰:「如以其官而祀之,則瞽者自不可坐;如以其義而祀之,則瞽者之義與官等,何不可坐耶?」

  此事在康熙中,君瑞告餘在乾隆乙亥、丙子間,尚能舉居是院者為某某。今已三十餘年,不知其存與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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