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如是我聞 | 上頁 下頁 |
一四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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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楊槐亭前輩言,濟甯一童子,為狐所昵,夜必同衾枕。至年二十餘,猶無虛夕。或教之留須,須稍長輒睡中為狐薙去,更為傅脂粉。屢以符籙驅遣,皆不能制。後正乙真人舟過濟寧,投詞乞劾治,真人牒于城隍。狐乃詣真人自訴,不睹其形,然旁人皆聞其語。自言:「過去生中為女子,此童為僧,夜過寺門,被劫閉窟室中,隱忍受辱者十七載,鬱鬱而終。訴於地下,主者判是僧地獄受罪畢,仍來生償債,會我以他罪墮狐身,竄伏山林百餘年,未能相遇。今煉形成道,適逢僧後身為此童,因得相報,十七年滿,自當去,不煩驅遣也。」 真人竟無如之何。後不知期滿果去否?然據其所言,足知人有所負,雖隔數世猶償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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