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如是我聞 | 上頁 下頁
五四


  一宦家子,資巨萬。諸無賴偽相親昵,誘之冶遊,飲博歌舞。不數載,炊煙竟絕,顑頷以終。病革時語其妻曰:「吾為人蠱惑,以至此,必訟諸地下。」

  越半載,見夢于妻曰:「訟不勝也。冥官謂妖童娼女,本捐棄廉恥,藉聲色以養生。其媚人取財,如虎豹之食人,鯨鯢之吞舟也。然人不入山,虎豹焉能食;舟不航海,鯨鯢焉能吞?汝自就彼,彼何尤焉?惟淫朋狎客,如設井以待獸,不入不止;懸餌釣魚,不得不休,是宜陽有明刑,陰有業報耳。」

  又聞有書生昵一狐女,病瘵死,家人清明上塚,見少婦奠酒焚楮錢,伏哭甚哀。其妻識是狐女,遙罵曰:「死魅害人,雷行且誅,汝尚假慈悲耶?」

  狐女襝衽徐對曰:「凡我輩女求男者,是為采補,殺人過多,天理不容也;男求女者,是為情感,耽玩過度,以致傷生。正如夫婦相悅,成疾夭折,事由自取。鬼神不追理其衽席也,姊何責耶?」

  此二事足相發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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