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紀昀 > 灤陽消夏錄 | 上頁 下頁 |
一一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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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崇禎末,孟村有巨盜肆掠。見一女有色,並其父母系之。女不受汙,則縛其父母加炮烙。父母並呼號慘切,命女從賊。女請縱父母去,乃肯從。賊知其紿己,必先使受汙而後釋。女遂奮擲批賊頰,與父母俱死,棄屍於野。後賊與官兵格鬥,馬至屍側,辟易不肯前,遂陷淖就擒。女亦有靈矣。惜其名氏不可考。論是事者,或謂:「女子在室,從父母之命者也。父母命之從賊矣,成一己之名,坐視父母之慘酷,女似過忍。」 或謂:「命有治亂,從賊不可與許嫁比。父母命為娼,亦為娼乎?女似無罪。」 先姚安公曰:「此事與郭六正相反,均有理可執,而於心終不敢確信。不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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