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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定國殺高傑


  許定國,河南歸德府睢州人;膂力千斤。初,高傑為李自成將時,嘗劫定國村,殺其全家老幼,惟定國逃免。至是同為列將,定國銜之;秘而不言,陽與傑好。時傑冒雪防河,疏請重兵駐歸德,東西兼顧,聯絡河南總兵許定國以奠中原。定國在睢,聞傑將至,遣人致書雲:「睢州城池完固、器械精良,願讓公駐兵。」傑信而不疑。

  十二月二十七日,傑在歸德,貽定國千金、幣百匹。

  正月初九日,定國約傑會于睢州。

  初十日,傑抵睢州,定國來見;傑即回謁,各敘思慕意。

  十二日,定國招傑飲;傑即與張縉彥、監軍李升偕部將八人及親兵數十人坦然赴之。定國設專席於內以宴傑,布列席於外以宴諸將從兵,酒醪悉盛;酣飲竟日,繼之以燭。傑醉,定國伏兵於內,飾美妓薦寢。先竊去傑之甲兵;夜半,帳外伏兵四起,大聲連呼「高傑。」傑夢寐間聞之,大驚曰:「誰敢呼我名!」急起覓槍甲,已不得。定國持槍直入,剌傑;傑雖短小而勇悍絕人,連折二槍;定國持短刀殺之,剖其腹以祭先靈。張縉彥、李升走免;時八將猶飲于外,聞內變大駭,推倒筵案,逾垣狂走。親兵被殺者三十余人,餘趨出城去。定國持傑首,招撫士卒;士卒以失主將,遇中州人即殺,謂其合謀也。城中如沸,竟夜走空。定國遂以渡河降大清,封為平南侯。既而引大兵入儀封。

  聞定國殺高傑有授旨者。

  二月初五日,史可法請優恤高傑。

  十二日,傑妻邢氏率子元爵請恤,可法請以傑部將李本深為提督。有旨:「興平有子,朕豈以兵馬信地遽授他人!加監軍衛胤文兵部侍郎,總督傑軍。所部將士,仍聽邢氏統轄。」既而,再請加李本深太子太保、左都督,提督本鎮,赴歸德;中權總兵楊承祖赴夏邑,副將唐應虎赴虞城,苗順甫赴碭山,後勁總兵李翔雲赴雙溝、右協總兵胡茂貞、左翼總兵郭虎赴泗州駐防。

  十四日,黃得功嘗與傑爭揚州而哄,至是聞傑被害,欲向揚州泄忿。史可法馳歸鎮撫之。請旨,上諭曰:「大臣當先國事而後私憾,得功若向揚州,致高營兵棄河東顧,設清兵乘隙渡河,罪將誰任?諸藩當恪守臣節,不得任意!」又諭史可法:「卿既歸揚,解諭黃得功回汛,何必與孤兒寡婦爭構?河上防禦,責成王永吉、衛胤文料理。」

  十五日,劉良佐見傑死,欲並其眾;疏稱潰兵不宜授本深提督。劉澤清、黃得功、劉良佐又合奏「高傑從無寸功,驕橫淫殺,上天默除大惡;史可法乃欲其子承襲,又欲李本深為提督,是何肺腸?倘誤聽加恩太重,臣等實不能相安矣。」甯南侯左良玉有「忠胤將同壓卵」之疏,九江總督袁繼咸亦有「興平有可念之勞」疏;詔贈太子太保,許其子襲爵,再蔭一子錦衣衛百戶,從優祭葬。

  閱「不能相安」一語,劉、黃輩挾制朝廷,目中無上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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