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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四月紀


  初一癸醜朔,頒各官新印。王永吉報大清兵已過河,自歸德以達象山共八百里,無一兵防,揚、泗、邳、徐勢同鼎沸;命史可法馳扼徐、泗。黔兵殺掠徽境,徽人汪爵率眾禦之,殺其凶者數人,詔擒爵抵罪;禦史黃耳鼎請赦,不允。詹有桓混入宮門穢言辱駡:著杖一百。

  初二(甲寅),罷練河屯兵太監高起潛。湖撫何騰蛟請解任;不允。

  初三(乙卯),馬士英告退;慰留之。

  初四(丙辰),遣內官守十三門,禁各官家眷不許出京城。徐元爵嗣魏公。惠安伯張養志論選郎陸康稷貪污;詔勿問。禦史畢十臣言:「孟夏享太廟,文武班陪祀寥寥」;命戒其後。左良玉兵陷九江府,尋死,其子夢庚自稱「留後」;命阮大鋮、劉孔昭率師出禦。

  初五(丁巳),左夢庚兵陷建德。追恤三案諸臣劉廷元等二十人,並復原官,仍各蔭贈有差。

  初六(戊午),左夢庚兵陷彭澤。梁雲構、李喬皆兵部左侍郎。逮前巡撫陳潛夫於家。

  初七(己未),左夢庚兵陷東流,京師戒嚴;以公侯分守長安等門及都城十三門,征靖南、廣昌、東平鎮兵入衛,命史可法至江北調度。祁逢吉總督倉場侍郎;王驥加侍郎,仍巡撫。周宗文光祿少卿、劉呈瑞禦史。兵科錢某奏:警報日至,劉澤清、劉良佐退兵近郊。鎮兵避大清南遷,占奪民房民物。

  初八(庚申),馬士英自出五十金,委黃金種招募健卒;即以同知補用。馬士英薦白衣李毓新知兵,即補職方主事。衛胤文以緊急辭任。

  初九(辛酉),決從逆賊臣光時亨、周鐘、武愫于市,周鑣、雷演祥勒令自盡;餘盡革職放還。路振飛自明守淮有功,朱國弼複論之;有旨慰國弼、責振飛。王時敏起太常少卿。李沾請聽民搬運柴米入京。大清兵自歸德分道:一趨亳州、一趨碭山、徐州;總兵李成棟奔揚州。

  初十(壬戌),禦史何某請禁四六文章、坊間社草。封常澄為襄王,命居汀州。都督黃斌卿等與左兵戰於銅陵之灰河敗之,明日複沈其船三千艘;命勞諸將銀幣。

  十一(癸亥),馬士英奏大清兵與西寇並急,請征皖餉。戶部奏催各府兵練餉。

  十二(甲子),戶部請催徽、寧等府預征來年之銀。劉澤清陳文武考察舊例不許借題羅織,驅除異己。皇親黃九鼎言皇親滿街作橫,請查核之。

  十三(乙丑),左夢庚陷安慶。大清兵取泗州。

  十四(丙寅),大清兵渡淮,史可法退保揚州。劉良佐提兵入衛。

  十五(丁卯),太監屈尚忠奏催大禮措辦;著部火速那借。馬士英言開洋之船,每只或二百、三百金,設太監給批放行;於崇明等處起稅,如臨清關例。選淑女于元暉殿。潞王在杭州,上書請僻靜一郡。

  十八(庚午),王永吉改總河兼督淮、安、鳳、廬,錢繼登兼撫揚州,田仰撤回另用,衛胤文事定再定議。浙按柯倫束裝赴任,著門軍放行。太僕丞張如惠丁憂,著留其攜貲充餉。左夢庚兵至池州;詔暴良玉罪狀。

  十九(辛未),大清兵圍揚州。範鳳翌光祿少卿、黃國琦試兵科。禦史劉某奏緝奸嚴密,丁役四出擾害。命申紹芳親至浙直催餉。德清縣大荒之後,一縣民逃亡殆盡;實征三萬三千兩,著有司那借。

  二十(壬申),命參政馬鳴霆駐江陰、副使印司奇往京、楊文驄專監鎮軍;凡逃軍南渡,用炮打回,不許過江一步。王永吉奏棄徐萬分可惜,乞敕劉澤清固守淮安,勿托勤王移鎮。命差風力科臣督催《江南賦役全書》。令廩生輸銀准貢。高起潛言闖賊尾後、我兵擊前,左黨窮蹙,自當授首,不煩過慮。前山東提學翁鴻業之子求父褒恤;下部察議。(國亡後鴻業尚存,逾年乃歿。)

  二十一(癸酉),劉澤清大掠淮安,席捲輜重西奔。

  二十二(甲戌),劉澤清南奔,大清兵渡淮。

  二十五(丁醜),大清兵攻陷揚州,督師史可法死之;知府任民育、知縣周志畏等不屈死,總兵劉肇基戰死,原任兵部侍郎張伯鯨、都督兵部右侍郎衛胤文、監紀主事何剛先後殉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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