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計六奇 > 明季南略 | 上頁 下頁 |
卷一 南都甲乙紀 |
|
福王本末 福嗣王諱由崧,神宗之孫、光宗之侄、思宗之兄也;建號宏光。乙酉,南都陷,北奔。浙東魯藩監國,諡為赧皇帝;及閩中唐王立,遙上尊號為聖安皇帝;永明王立,諡為安宗簡皇帝。而我朝則削其年號,止稱福藩而已。王之父諱常洵,鄭貴妃所出;神宗第二子。萬曆四十二年,封藩河南府。崇禎十有四年正月,流賊李自成破河南,福王遇害,世子逾城免。十七年二月初三日(壬戌),懷慶府夜變;同母鄒氏走出東門,棄母兵間,狼狽走衛輝府依潞王。 紀雲:「福藩後奏「王寶」實系無存;蓋為世子時自稱竊以送賊者。」 《甲乙史》雲:「三月,福、周、潞、崇四王各棄藩南走;此初四日也。十八日,寓淮安湖嘴杜光紹園。二十九日,淮上始傳京師陷。四月二十七日,百司公啟迎王於儀真。三十日,南京諸臣見王於舟次。」 五月紀 初一戊子朔,王自三山門登陸。至孝陵,乘馬從西門入。 初二(己醜),諸臣謁王於行宮。 初三(庚寅),百官朝服,王行告天禮;祝文飄入雲霄,眾以為異。魏國公徐宏基進「監國之寶。」 初五(壬辰),以張應元為承天總兵。 初六(癸巳),河北、山東府州縣各殺賊所署偽官,鹹稱起義。居庸巡撫何謙自北亡命過德州,濟王留之共事;尋送之南行。臨清鋪商留閣部監紀淩駉起義,舊侍郎張鳳翔亦起義東昌。 初七(甲午),史可法議防江:設水師五萬,添二鎮將,畫地分守;仍以文臣操江協事。衡王殺偽官於青州。成國勳衛宋元官浦口渡江,自言雜擔夫出京來者。楊士聰家眷出北城,門生方大猷以家丁護送(大猷,薊州監事;隨吳三桂降大清,令守通州也)。 初八(乙未),江南撫鄭瑄奏報:「江北劉澤清兵連騎數萬,皆欲渡江;三吳百姓呼吸變亂。臣駐師于江,遺書高、劉二帥,不肯止兵;請敕操江武臣速援京口。」鳳陽參將戈士凱報:「澤清兵沿途殺劫,逼攻臨清」;敕禦史祁彪佳等分行安撫。楚督袁繼鹹請入覲,止之。起劉宗周左都禦史。 初九(丙申),瑞王避兵入重慶;奏聞。 初十(丁酉),楚撫何志堅奏:「鄂岳恢復,方國安冒功混報。」又奏:「左良玉複德、隨。」戶科羅萬象劾方孔照屯撫河北,寇至踉蹌遁歸;又蒙面補官。 十一(戊戌),奠安帝后禦容,遣太監韓贊周、盧九德行禮;奠安二祖禦容,遣魏國公徐宏基、安遠侯柳祚冒等行禮。尚書張慎言陳十議。命趙光遠鎮守四川。貴省民何兆仰作亂。吳中士民焚掠仕賊官項煜、錢位坤、宋學顯、湯有慶四家。群臣三次勸進。 十二(己亥),史可法請增文武重臣經理招討。濟甯鄉官潘士良約回兵入城,殺偽將偽道兵回。楊科奏藩為總河而自為總兵。 十五(壬寅),王即帝位于武英殿;詔以明年為宏光元年。仕賊臣項煜自北逃歸,混入朝班。 十六(癸卯),故禦史汪承詔自言偽政府點用,堅拒南奔。命馬士英掌兵部,仍入直佐理。史可法自請督師江北,以避士英。 十七(甲辰),偽將劉暴隨偽鎮董學禮出撫敕五道送高傑、黃得功、劉伊盛、劉肇基、徐大受;得功執以聞。 十八(乙巳),史可法辭朝。通政劉士禎請嚴封駁參治之令;時行宮前章奏雜投,禦史朱國昌亦言班制宜肅。祭先恭王太妃於行宮。進封黃得功、左良玉為侯,高傑、劉澤清、劉良佐為伯。史可法請發銅甲、銅鍋、倭刀、團牌、紅衣炮並色絹、白布一應軍需詣戶部即給。 十九(丙午),史可法請以劉肇基、於永綬、李棲鳳、蔔從善、金聲桓隨征,俱隸標下。馬士英奏大計四款:一、聖母流離,可密諭高傑部下將衛迎;一、皇考追尊位號,遷梓宮南來;一、皇子未生,即敕慎選淑女;一、諸藩失國,恐有奸宄挾之,不利社稷,宜迎置京師。 二十(丁未),劉孔昭言:「封疆失守各官,不在「逆案」之例;吏部毋得混推。」 二十一(戊申),禮部請補曆官。 二十二(己酉),令應天府祈雨。 二十三(庚戌),早朝畢,劉孔昭大罵張慎言;欲逐去之。 二十五(壬子),淮撫路振飛頒《登極詔書》、《國政二十五款》於民間。常熟土民焚掠仕賊官時敏家,三代四棺俱劈毀。 二十七(甲寅),命部司清查十七年練餉盡數起解;明年全免。 二十八(乙卯),馬士英奏吳三桂之捷,命封薊國公,世襲;戶部發銀五萬兩、米十萬擔,責令沈廷揚送與之。禦史陳良弼言:「科臣李沾薦人調停,從來誤國宿套。」 張慎言上疏求去。侍郎賀世壽言:「今日更化善治,莫若肅紀綱而慎刑賞。口頭報國、河上擁兵,恩數已盈;功名不立,人主輕此名器矣。至於草澤語難,實繁有徒。未見兵勇殺賊,但見兵來虐民;小民不恨賊而恨兵,甘心合順而從逆。不肖有司,日刑剝其民:而求為保障,必不可得!」 二十九(丙辰),禦史朱國昌論山東督撫邱祖德輕棄地方。以陳子壯為禮部尚書,徐汧、吳偉業少詹,管紹甯詹事,陳盟右庶子。 文震亨《實錄》雲:「初三日,傳百官止服青錦繡朝拜。百官以監國典禮重大,俱朝服。禮畢,即以張慎言為吏部尚書,傳旨會推閣員。疏上,先用史可法進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如故,高宏圖禮部尚書,進東閣大學士,即入閣辦事。召工部侍郎周堪賡為戶部尚書;馬士英進東閣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右都禦史,總督鳳陽如故;姜曰廣、王鐸俱進東閣大學士。」 六月紀 初一丁巳朔,大學士高宏圖請暫輟閣務,督收漕糧江上;許之。禁訛言、匿名揭帖。允馬士英言,淮揚增兵三萬。上大行皇帝尊諡曰烈皇帝,廟號思宗;皇后尊諡曰烈皇后。 初二(戊午),命鑄金璽代玉。前巡撫王永祚遵旨就逮,下刑部。 初三(己未),舊大學士蔣德璟北歸,奏賀;尚書張國維在途,入賀。德安王僑居廣陵。 初四(庚申),夏允彝、余颺、嚴錫命、文德翼補吏部郎。 初五(辛酉),馬士英奏北信誅偽功,命加黎玉田兵部尚書、盧世漼太僕卿、舊輔謝升上柱國(時訛傳謝陛為謝升也)。 初六(壬戌),起錢謙益為禮部尚書協理詹事,杜宏域提督大教場,楊振宗安慶總兵。馬士英薦「案逆」阮大鋮,命來京陛見。 初七(癸亥),趙光遠提督川、陝。工科李清疏請諡陶安、方孝孺及蔣欽、李應升等;從之。 初八(甲子),史可法奏:「揚州悍民慘殺鄉紳鄭元勳。」吉王子慈煃報:「吉王播遷而薨。」命護送潞王於杭州。工部尚書程注致仕。命逮治從逆諸臣光時亨、周鐘等。 初九(乙丑),劉澤清、高傑等公舉陳淇范仍以原官駐瓜州、泰興。原任侍郎吳履中自理。惠王寓於肇慶。 初十(丙寅),張慎言致仕。侍郎張有譽到任。禮部請立中官;詔以國讎未報,不許。馬士英薦起張捷。 十三(己巳),魯王泊舟京口,請附京簡僻地方安頓。顧錫疇言:「大祀莫如郊社,合祀、分祀後先互異。但儀禮於今,物力告匱,當刪繁就簡,稟從高皇合祀之制為便。」 十四(庚午),禦史朱國昌劾在逃巡撫郭景昌泊舟清涼門外欺飾辯疏,且論撫楚、撫晉種種惡孽;命禦史驅逐。釋高牆罪宗前唐王聿鍵等七十五案,凡三百四十一人。 十五(辛未),蜀王告急。戶科羅萬象奏「驚見內員催征。」先是,命太監王肇基督催閩、浙金花銀。肇基名坤,即崇禎時肆惡於淮、揚者。高宏圖以方爭阮大鋮事,不便執奏,請身往督催;因過肇基言之,肇基悟,即上疏辭止。 十六(壬申),詹事管紹寧請遴內閣誥敕房官,各以貲納授。 十七(癸酉),呂大器引疾去;顧錫疇署吏部印。詹兆恒進「欽定逆案。」 十八(甲戌),蔣德璟疏辭內召。 十九(乙亥),舊兵部侍郎徐人龍自請除用。 二十一(丁醜),左懋第疏請北行。 二十三(己卯),趙之龍糾高宏圖議思宗廟號之失,請改正;詔仍舊。黃澍奏:「王聚奎棄數千里之地逃回至省,惟日催贓罰。」 二十五(辛巳),詔迎母后鄒氏。 二十六(壬午),史可法奏報揚州已安;特獎慰之。何楷戶右侍郎;程世昌僉都,撫應天。呂大器辭朝奏謝,諭以「挑激」二字勿言。通政使劉士楨參監生陸浚源為兄奏辨,詞牽國本三案。祁彪佳請留漕米十萬擔貯鎮江。巡按禦史王燮奏皇太子、定王、永王俱遇害;即以燮為都察院右僉都,巡撫山東。 二十九(乙酉),給募兵禦史陳藎「令」字牌。 七月紀 初一丙戌朔,選郎倪嘉慶改戶科。命魯王暫駐處州、崇王處台州。命選淨身男子。 初二(丁亥),起張采儀制主事、陳龍正祠祭員外郎。舊輔孔貞運卒。 初三(戊子),追尊皇考福恭王為恭皇帝、妣姚氏為皇太后。 初五(庚寅),命考選科道中行評博推知各減俸。行取知縣楊文驄自薦邊材(馬士英甥婿也)。左懋第經理河北、關東軍務;馬紹瑜為太常寺少卿,加陳洪范太子太保,齎白金十萬兩、金千萬、緞絹萬匹偕使大清。 初六(辛卯),蔣德璟獻「中興三策」;上嘉納之。疏辭召用,加恩禮予歸。高宏圖、薑曰廣奉旨迎太后。 初七(壬辰),惠、桂二王駐廣西,魯、潞、周、崇四王駐浙東。 初八(癸巳),劉子渤僉都,撫四川;範礦僉都,撫貴州。禦史米壽圖按四川。禮部尚書顧錫疇請諡文震孟、姚希孟、羅喻義、呂維祺,又請削溫體仁諡;從之。 初九(甲午),發十萬米給山東撫鎮。定從逆諸臣六等罪。 十三(戊戌),撫甯侯朱國弼以不預會推塚臣,疏爭非制;上諭;「出何會典?」 十四(己亥),魏國公徐宏基、撫甯侯朱國弼、安遠侯柳祚昌、靈璧侯湯國祚、忭城伯趙之龍、東甯伯焦夢熊、南和伯方一元、誠意伯劉孔昭、成安伯郭祚永各進彩緞恭賀;上命該衙門察收。 十五(庚子),上誕日,百官朝賀。駕出內官監,服黃袍,十六校尉抬棕轎,進坐武英殿;文武朝見慶賀畢,仍回內官監。以開封推官陳潛夫為禦史,巡按河南。改黔督為撫;設川黔雲廣總督,鎮荊、襄。 十六(辛醜),吏部尚書徐石麟到任。朱國弼、劉孔昭條陳新政:一、吏部用人,必勳臣商確;一、各部行政,必勳臣面定;一、呈上圖治,必勳臣召對。兵科陳子龍糾莊應會督漕狼籍。 二十(乙巳),用禦史鄭友元言,削奪溫體仁、周延儒、薛國觀官銜蔭子,以為作奸不忠之戒。 二十三(戊申),朱國弼、劉孔昭各請增設家丁營將,祈戶部給糧。 二十四(己酉),劉孔昭薦舉循良卓異;內有馮大任,即戶科所參贓私狼戾者。 二十六(辛亥),盡釋高牆罪宗為庶人。命經筵擇吉,錢謙益、管紹甯、陳監充講官。蘇按週一敬請表故舉人張世偉、顧雲鴻學行以風世;詔可。 是月,黃元吉奏大清兵南征。 八月紀 初一丙辰朔,日有食之。命錦衣馮可宗遣役緝事。 初二(丁巳),親祀孔子。 初三(戊午),以楊鶚為兵侍郎,總督貴州、湖廣、廣西。易應昌協院副都禦史,王延坦、管紹甯禮部左、右侍郎。 初四(己未),賀世壽總督倉場。 初五(庚申),史部尚書徐石麒推舉朱大典、王永吉;有旨「永吉身任督師,致北都淪陷;朱大典贓私狼籍,先帝嚴追未給:何得朦朧推舉?」士英以賄不至,故擬旨切責。尋賄至,而擢用無礙。 初六(辛酉),加翼戴新恩:史可法少保,馬士英太子少師,高宏圖、薑曰廣、王鐸太子少保。起丁魁楚兵部侍郎僉都,巡撫承、襄。 初八(癸亥),諭戶、兵部:「向差內官催省、直軍餉並內庫錢糧,因輔臣高宏圖、科臣羅萬象諫止。今需用甚急,該部再嚴催,限八月全完。」 初九(甲子),李遽加職方司銜、沈胤培太常少卿、徐一範鴻臚卿。張獻忠陷成都,蜀王遇害。 初十(乙丑),侍郎管紹甯疏請遣使告先帝后梓宮、訪問東宮二王消息。 十一(丙寅),長安街遍粘匿名謗帖,指謗吳甡、劉宗周;皆李沾所為。 十三(戊辰),太后至自河南,自儀鳳門入;遣靈璧侯湯國祚告於南郊。 十六(辛未),袁樞、郭正申為兗東西道兵備。 十七(壬申),越其傑巡撫河南;其傑罷閑家金陵,以馬士英妹夫起。朱之臣刑部、練國事兵部、劉士楨工部各侍郎,文安之詹事,樊一衡總督川、陝,淩駉東昌兵備。 十九(甲戌),周王准于蘇州城外寄居。劉孔昭請操營額餉,著常州府解。 二十(乙亥),太監孫象賢自北來歸,溫旨留用。命吏部察廢員及舉貢監生才品堪用願效力危疆者,考選二、三十名,諮發督輔軍前,以補地方缺官。 二十一(丙子),內批:張捷補吏部左侍郎;由勳臣薦。下項煜於獄,逮周鑣、陳以謙等。贈吳三桂父勷遼國公。 二十三(戊寅),進士王曰俞請褒諸生許琰(琰,長州人)。 二十四(己卯),贈李邦華少保,蔭子。高宏圖、何應瑞合詞請王永吉;允之。 二十五(庚辰),王心一工部右侍郎、高倬刑部左侍郎、王榮右通政、馬兆羲禮部、成勇福建道。通政使劉士禎因病求去。太監盧九德請營制錢糧。命選淑女及內員;廷臣交章諫,不聽。 二十六(辛巳),賜北京殉節大學士范景文、戶部尚書倪元璐、左都禦史李邦華等二十二人贈諡、祭葬有差。 二十七(壬午),姚思孝大理少卿。吏科章正宸言:「內批用張捷非制」;有旨:「前解學龍薦葉廷秀亦經批升,何以寂無一言?」 二十八(癸未),故輔王應熊改兵部尚書,總督雲、貴、川、湖軍務;賜蟒、劍。申紹芳督餉侍郎,王志道、沈猶龍戶、兵右侍郎,郭維經右僉都。封鄭芝龍為南安伯。命停文武官薦舉,禁非言官而上疏者。 二十九(甲申),禮科袁彭年言:「偽吏政侍郎喻上猷將荊州紳衿開薦,江陵舉人陳萬策、李開先在所薦中不受偽檄,萬策自經、開先觸牆死。」考選推知胡時享、吳適等擬授科道部屬等官。 三十日(乙酉),中旨以阮大鋮為兵部右侍郎,巡閱江防;劉宗周劾奏,不聽。大清遣將楊萬興下濟寧。 九月紀 九月丙戌朔,馮起綸福建布政使、孫朝讓按察使、瞿式耜應天府丞、蕭士瑋光祿少卿。命王楊基、李乾德各帶罪往王應熊軍前理餉。追理桃紅壩功,奪張倫優償。加田仰兵部尚書,錦衣指揮世蔭。禮科張希夏請停薦舉幸門。太監蘇養性請自往催金花逋欠。太監李承芳催發年例公費。 初二(丁亥),內批蔣鳴士、梁應奇補科,鄭瑜、秦鏞補道。黃得功趨揚州,高傑以兵襲儀征。諭史可法:「清在河北、賊在河南,大兵繼渡,或亦未便。徐、宿之師直抵汴、梁,禦寇防河尚可;兼顧海寧、歸德,去寇尚遠。大兵前行,當抵何處?兵由楚、豫,餉就江、淮,則勢分道遠;東事如急,能否四應?詳酌緩急,以為進取。」 初三(戊子),高宏圖請開館修史。賜北京殉難文臣二十一人、勳臣二人、戚臣一人諡,先後補予開國諸臣諡、建文死難諸臣諡、正德朝死諫諸臣諡、天啟朝死璫難諸臣諡。廣西巡撫方震孺言:「狼兵善火器、藥弩,以副將朱之胤統千人入衛。」 初四(己醜),內旨:授福建副使郭之司為詹事。馬士英奏補張成禮都督僉事、山東河北總兵。高傑請瓜州泰興、邵伯鹽稅助軍。纂修《玉牒》。 初五(庚寅),諭通政司:「凡故官子孫陳乞,不許封進。」 初六(辛卯),上始禦經筵,柳祚冒乞侍經筵。命驅逐黃正賓。命撰《起居注》。 初七(壬辰),高宏圖請設起居注。補蔭故侍郎沈子才一人入監。責左光先濫薦多人,必賄囑;著從重議處。裁各省右布政使。 初八(癸巳),劉若金通政司參議。史可法請督餉萬元吉專駐揚州。逮禦史黃澍,不至。命修《思宗實錄》。 初九(甲午),輔臣薑曰廣致仕回籍。侍郎練國事、阮大鋮見朝。徐之坦補禦史、余颺文選主事。左都禦史劉宗周罷。 初十(乙未),鄖陽守臣朱翊辨自稱孤城抗賊,其子嘗洪捐生;命優敘。總兵黃斌卿駐九江、鄭鴻逵駐鎮江、黃蜚駐採石。 十一(丙申),淮安生員談正逢自陳守淮功求敘,不許。予故輔何如寵諡「文端。」 十二(丁酉),考功郎梁羽明自言昔日雒邸冊封,著准其優敘。王之綱為蕩寇將軍、河南總兵官。 十四(己亥),柯楷戶部左侍郎。 十六(辛醜),內閣題補中書多人。王溁右僉都,巡撫登萊、江東。太監袁升請催各鈔關稅銀。遣行人洪維幹催督錢糧。牟文綬總兵荊州。移黃得功駐廬州、高傑駐徐州。 十七(壬寅),葉重華廣西按察使。陸朗複訐塚臣說謊。 十八(癸卯),吏部章正宸大理丞。錄梅殷後一人為散騎。召降賊劉僑,補錦衣。命劉泌宣諭西蜀,即留王應熊軍前贊畫。越其傑奏請餉銀。給楚藩朱華渫空名劄一百。令王允成鎮嶽州。 十九(甲辰),曹勳詹事、程正揆右諭德。黃道周禮部尚書協理詹事,陳盟、謝德溥並侍郎詹事。馬士英奏張亮永城戰功。劉澤清薦張鳳翔、李棲鳳可預重兵之選。馬士英奏童生輸銀,免府縣試。 二十(乙巳),命鄉官與監生齊民較田多寡,一體當差,不得擅立官戶。 二十一(丙午),萬元吉還冏寺。命黃得功、劉良佐合兵駐鳳、壽。 二十二(丁未),宗敦一、張鼎廷左右通政,周汝璣福建左布政。加何騰蛟兼撫湖北,催范礦、楊鶚、越其傑赴任。奉化布衣方翼明直言「政祈克終」;著送刑部問罪。稱皇考福恭王陵曰熙陵。開佐工事例。 二十三(戊申),命鴻臚官宣諭高宏圖入直、楊文驄京口監軍。加左良玉太子太傅。鄭鴻逵、黃蜚、黃斌卿各請戰船月餉。 二十四(己酉),懷遠侯常延齡予一子文蔭入監。撫甯侯朱國弼進爵保國公。張鳳翔添設兵部右侍郎。給越其傑餉銀十萬兩。 二十五(庚戌),議恭皇帝建特廟。再賞定策功,加李沾左都禦史;沾因奏呂大器當日沮難,革職逮問。 二十六(辛亥),太監谷國珍奏:要知府總兵而下悉行屬禮。停宗室換授。 二十七(壬子),都督黃友義領黃河水師,金聲桓改豫、楚援剿。以李成棟鎮守徐州。再命刑部逮問黃澍,亦不至。 二十八(癸醜),起葛寅亮太常卿。諭北京舊官南來吏、兵部報名量用。劉安行僉都,提督浙江直市舶、屯田;劉若金提督閔、廣屯舶,兼珠池海防。 二十九(甲寅),給駙馬齊贊元千金。張捷條陳數事;上獎之。禦史黃耳鼎初奉差陝西巡撫,不肯到任;因馬士英見朝複班,自言無路入秦。已而例轉,遂疏:「昔之按秦,陳演陷臣不測;今之外轉,徐石麒朋謀暗害。」又奏:「劉宗周妄議從逆」;有旨:「宗周持論孟浪,著察明!」 十月紀 大清世祖章皇帝順治元年,定鼎燕京。 十月乙卯朔,吏部尚書徐石麒罷。馬士英欲用張捷,使陸朗、黃耳鼎連疏詆之,遂致仕去;捷因署部事。周延儒子奕封乞恩免贓,馬士英擬旨:「奕封赦免罪輔贓賄,系親弟正儀指騙;正儀既故,未完贓六萬著于汪曙名下追入。」曙系徽商,最富;士英先年假貸不應,故恨之也。 初二(丙辰),禁諸臣酬接宴會;馬士英、阮大鋮、劉孔昭、朱國弼仍每夕醵飲為常。起梁雲構添設兵部右侍郎、錢元愨太僕少卿。百戶魏楝等自言扈衛勞,各升一級。淮漕米繳納每擔加尖一鬥二升。 初三(丁巳),命鑄「宏光錢。」 初四(戊午),應天府尹禳旱。減吳昌時贓銀十之五。錦衣馮可宗捕得江陰知縣行賄王李沽者;馬士英為之請,詔勿問。馬士英欲起用蔡奕琛、楊維垣,恐物論不容,乃趨一大僚薦之;薦詞有「魁壘男子」語。奕琛不善,颺言於朝曰:「我自宜錄用,何藉某之薦牘誚我。」聞者鄙笑之。 初五(己未),張孫振補四川道禦史。 初七(辛酉),遣內官孫元德往浙、直、閩三處催金花緞價一應年額、商關稅銀、兩浙鹽儲隨解。賜北京死節太監王承恩等九人贈諡、祭葬、予蔭有差。命于杭州選淑女。 初八(壬戌),劉澤清舉用文臣黃國琦。 初十(甲子),楚撫何騰蛟加兵部右侍郎。抄沒朱一馮家私。鳳陽地震(丙寅再震)。 十一(乙丑),戶科陸朗論徐石麒貪邪,即王思任為趙之龍所薦何得擅置察中? 十三(丁卯),張捷選授中書多人,又題監紀、通判、推官多人。張有譽言御用需迫,請差內員各處催征。 十四(戊辰),令崇王次子爚寓溫州。 十五(己巳),南和伯方一元概為賊戮諸公侯伯十五人請恤。照磨張明弼奏周鑣險惡。何楷兼工部左侍郎。 十六(庚午),職方楊文驄請宏佛教,以扶王化。監生蔣佐上《累朝實錄》。 十七(辛未),戴英補兵科給事中、張采精繕員外郎。刑科梁某奏周仲漣卑污無恥,命提問;禦史鄭泰、李喬素著清能,複官。蓋仲漣於賊入京時削髮潛遁,不受偽辱;而喬則在疆棄城,嚴逮逃匿者。 十八(壬申),張捷升吏部尚書,彭遇颽改禦史。遇颽敢為大言,謂馬士英曰:「嶽飛言大誤!文官若不愛錢,高爵、厚祿何以勸人?武臣必惜死養其身,以有待。」 十九(癸酉),丁魁楚總督兩廣。管紹甯請予行人謝于宣祭葬;蓋被賊追贓夾死者。 二十一(乙亥),張秉貞巡撫浙江。勒王永吉駐徐州。戚臣李誠臣奏《要典》始末。 二十二(丙子),停冬至郊祀。頒戶部印單給州縣實填贖鍰。 二十三(丁醜),解學龍刑部尚書、陳盟吏部左侍郎、楊維垣通政使。阮大鋮奏雷縯祚不忠不孝;下法司嚴訊。河南勸農尚書丁啟睿罷。 二十四(戊寅),禦史霍達巡漕。命停今年決囚。 二十五(己卯),張鳳翔複尚書,管侍郎事。 二十六(庚辰),複以黃耳鼎為禦史。 二十七(辛巳),鴻臚寺少卿高夢箕北來複任,謝恩。 二十八(壬午),贈故祭酒許士柔詹事。士柔常熟人,與文震孟、倪元璐同年友善,正誼相勖;溫體仁惡之,阻其入閣。摘其舊撰高攀龍誥語,降調之;朝論共憤。至是,吏、禮部為請命,照四品例全給。 二十九(癸未),諭吏部:「郝明征原非行賄,准復原官。」 三十(甲申),張作楫提督四夷館。張孫振追劾吳甡、鄭三俊、劉宗周、祁彪佳。 十一月紀 初一乙酉朔,予李邦華、王章蔭錦衣世官。周藩安鄉王居無錫。 初二(丙戌),蔡奕琛吏部左侍郎。 初四(戊子),西宮舊園落成,賜名慈禧殿。桂王薨,諡曰「端。」著候勘黃澍回籍。 初五(己醜),鳳陽皇陵災,松柏俱燼。陳僭夫私自回籍,著按撫察之。禦史何綸按淮。 初六(庚寅),越其傑赴任河南,有旨慰之。行人莊則敬自言曾事福恭王;命與考選。命文武官俸盡支本色。命開屯海中玉環等山。太監韓贊周請西洋大炮。命唐庶人聿鍵居廣西平樂。 初七(辛卯),常應俊薦許定國實心恢復;著鑄印給之。命生員納銀充貢。總兵官邱磊有罪,下獄死。 初八(壬辰),吉貞王子慈煃嗣封。寄流寓諸生於淮安府學。總兵馬進忠鎮荊州。 初九(癸已),設起居注六員,輪珥筆以記實事。駙馬齊贊元稱頌劉孔昭翼戴有功,賞不足酬;著吏、禮部再議。王驥為太僕卿。居遼王于海寧。 初十(甲午),改太僕寺署于南都。居祁陽王于邵武。陸朗言:「徐石麒以巧詐文其貪、劉宗周以迂腐托其正,必有真才、真品者如王驥、鄭渝,畀以節鉞,當無多讓。」左良玉奏承德將士餓死。 十一(乙未),夜,端門外火。大清兵破海州,入宿遷;山東及豐、沛盡降。 十二(丙申),琉球世子尚賢入貢告襲。命鄭鴻逵節制京口至海門。 十三(丁酉),右僉都郭維經懇辭職;內旨責其欺卸。應天府祁彪佳罷。 十四(戊戌),大理卿鄭瑄罷。獎高起潛冒險來歸,忠義可嘉。 十五(己亥),朱繼祚少詹事。劉澤清請安流寓青衿,以便科舉。工科李某為降賊被殺諸臣顧鋐、彭琯、李逢申請恤。鄭芝龍奏黔兵萬里荷戈,三月缺餉;上切責兵部。 十六(庚子),升李永茂巡撫南贛。屈勳補吏科給事中。戶科羅萬象以回奏掩飾,罰俸一年。 十七(辛醜),追論江右功,解學龍世襲錦衣千戶。奉先殿上樑。沈廷揚加光祿少卿,宋劼、李猶龍太僕少卿。周藩臨汝王寓武進。孫維城襲懷甯侯,補鐵券。予故舉人歸子慕、張世偉、顧雲鴻等翰林待詔。給浙江總兵王之仁「鎮倭將軍」印。 十八(壬寅),陳潛夫奏張縉彥、陵潛南渡;著安插河南,不必入覲。 十九(癸卯),兵科戴英自辨被謗情由。 二十(甲辰),曹勳禮部侍郎,管翰林院;沈延嘉、劉同升、陳之遴、劉正宗各轉坊官。贈故山東巡按宋學洙大理卿;學洙潛家二年始故,馬士英奏其殉難,因得恤贈。西鄂王寓甯國。諭蘇撫大瞿山屯田。吏科張某言:「臣鄉來者言賊久踞平陽,人亡過半。」吏科抄參安遠侯柳祚昌所薦程士逵富豪蠢豎,非可與舉貢同例。 二十一(乙巳),魯王移居台州。戒宗室換授。 二十二(丙午),李沾請分台員從逆真枉。潁州生員盧鴻上七政曆。 二十三(丁未),長至節,上受朝賀。張鳳翔兵部尚書,巡撫蘇、松四府;盧若騰巡撫鳳陽。申紹芳言江北需餉急;命戶部於附近府州縣措二十萬付之。劉洪起加總兵銜。淮安地震。 二十四(戊申),劉孔昭以定策功進封侯爵;不受,特旨獎之。獎阮大鋮役民修築敵臺。諭吏部:「王孫蕃與李沾定策同事有勞,一體優敘。」諭兵部:「職方監紀幸濫,俱不准。」諭禮部:「求恩濫予可厭,宗室呼籲難憑;宜慎辨之!」 二十五(己酉),馬士英請榷酒助餉;下部行之。九江總兵黃斌卿偵知左良玉難制,請改駐皖、池;從之。 二十六(庚戌),黃斌卿改駐安慶。命許定國鎮守開封,與王之綱合剿。高傑請籍沒周延儒財產;諭「不忍。」 二十七(辛亥),命王永吉議塞汴口。吳希哲補工科、魯倜補山東道。王國賓光祿卿。黃升請牛種興屯。楊文驄請金山、圌山建城;從之。 二十九(癸醜),命馬士英大閱。 三十(甲寅),起楊公翰太僕卿、馬鳴霆湖廣參議。汀州分守夏尚絅進萬金助餉;有旨:「以道臣而捐萬金,操守可知;玩寇猖獗,貽禍地方。著革職提問。」 自五月不雨,至於是月。 十二月紀 初一己卯朔,加練國事兵部尚書.白貽清太子太保。禦史沈向巡撫湖廣。命荊王駐九江。 初二(丙辰),琉球使臣金應元入朝。 初三(丁巳),馬士英奏劉孔昭實心定策,劉澤清、張文光密議效忠;命二劉進侯爵,文光加宮銜。劉澤清奏請禁巡按訪拏奸黨。 初四(戊午),錄國初功臣馮國用、馮勝各世襲指揮。 初五(己未),加劉承胤右都督。馬士英保薦胡國貞等,悉加總兵銜。 初六(庚申),淩駉交納偽憑、偽契。大清兵圍邳州,凡三日。 初七(辛酉),淩駉實授禦史。命何騰蛟以兵部侍郎總督川、湖、雲、貴、廣西;召楊鶚回部。安遠侯柳祚昌自言定策功高;斥之。以巢湖民船為保甲。 初八(壬戌),高傑薦舊臣黃道周、黃志道、解學龍、劉同升、趙上春、章正宸為眾正,吳甡、鄭三俊為萬世瞻仰,金光宸、熊開元、薑采無愧社稷臣,金聲、沈正宗夙儲經濟。 初九(癸亥),吳國華右諭德。刑部奏偏沅撫陳睿謨失守封疆事;著助三萬金收贖。定勇衛營萬五千人。諭太監高起潛:「閣臣已在河上,爾駐浦口,無事便於提調、有事相機應援。」 初十(甲子),命太監盧九德丈量蘆洲升課。許桂王妃王氏扶王柩回衡。大清兵入河南府,總兵李際遇降。 十一(乙丑),齊藩宗長知墭等請換授官;不許。 十二(丙寅),吏科張某奏:「督撫所薦司道、推知、貢監、生員巧詐畢現,無非騙官。」有旨:命嚴覈參處。 十三(丁卯),馬士英以定策功,加張文光太常少卿;又以尹伸、顧光祖添注少卿。又奏:沽酒之家,每斤定稅一文。 十四(戊辰),李希沆添設兵部右侍郎、高鬥樞巡撫湖廣。獎阮大鋮築鴨磯堡之勞。監軍宋劼請採礦銅陵。史可法奏請鋯彈三萬筋、生鐵十三萬筋、銅甲葉五百副;命部給之。又薦舉人韓詩等。 十五(己巳),通政使楊維垣言《三朝要典》為黨人所毀;命禮部購付史館。陳洪範北使還,左懋第不屈被執,馬紹瑜留;和議不成。行稅法。顛僧大悲至京,自稱齊王、又稱潞王;下鎮撫司鞫訊。 十六(庚午),丁啟睿加太子太保、了魁楚進兵部尚書。贈李邦華太保。 十八(壬申),進馬士英少師。義陽王居太倉。尚書黃道周、太常卿葛寅亮、尚寶丞鄒之麟見朝。命王永吉防河北、張縉彥防河南,分許定國、王之綱信地。 十九(癸酉),陳燕翼吏科右、錢增兵科左。舊閣臣錢士升加太子太保,蔭孫燾中書舍人。諭都督牟文綬鼓銳先赴施州。 二十一(乙亥),允部議,詔封于謙臨安伯;遣太僕主簿陳濟生致祭。 二十三(丁醜),命治舊順天撫陳祖芑失城之罪。開文武職官誥命事例。大清兵自孟津渡河,命高傑進屯歸德以備之。 二十四(戊寅),張縉彥分諸將王之綱等防河。巡撫陳潛夫獲太康偽知縣安中外等、副將劉鉉、郭從寬等,殺賊六百餘級;擒鄢陵偽知縣王度、許州偽巡捕王法唐。總兵王之綱斬賊都司虞世傑。總兵劉洪起獲汝寧府偽官祝永苞、上海偽知縣馮世遇,斬三百七十級;又於襄城斬賊二千二百七十六級,擒賊二百三十一名。總兵許定國獲陳州偽官惠在公等。各加級;以洪起斬獲獨多,仍加二級。 二十五(己卯),念鄖陽孤危固守,加徐起元兵部侍郎、高鬥樞副都禦史、朱翊辨京堂缺用。唐庶人聿鍵求複王爵;不允,命居廣東之平樂。 二十六(庚辰),命婦入賀。複姚思江、王水吉原官,倪嘉慶刑科右。 二十七(辛巳),駙馬齊贊元掌宗人。 二十八(壬午),瞿式耜巡撫廣西、馬幹巡撫四川。搜取寧波洹課七千兩。 二十九(癸未),布衣何光顯上書乞誅馬士英、劉孔昭;詔戮於市,籍其家。 三十(甲申),太監孫象賢、孫珍世錦衣僉事。吏科抄參「逆案」陳爾翼頌璫,有「內外諸臣心璫心」之語;聶慎行久掛吏議,內計處分;楊屯升亦系察處之人:近皆薦起,抄出議之。賈登聯四川總兵。禁四六儷文。 |
學達書庫(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