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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玉


  張家玉,廣東廣州府東管縣人。崇禎癸未庶吉士。三上書於賊,責以大義,請賓而不臣,見賊長揖,賊怒縛柱上欲刳之,顏色不變,異而釋之。愈欲其降,不可,遣人往拘其父母,乃降。授原官,就其抗顏賊廷,睹死不惕,即古之烈士,何以加焉。雖為親改節,以方徐庶非其例矣。《甲乙史》雲:四月初五,庶吉士張家玉上書于自成,請表章范景文、周鳳翔等,隆禮劉宗周、黃道周等,尊養史可程、魏學濂等,賊怒縛午門外,家玉請死,不許。凡三日,賊喝欲磔之,複不動。賊雲:當磔其父母,乃跪求免,仍為庶吉士。玉,廣東人,父母在籍,未嘗到京,抗怯倏忽,殊自無謂。

  張家玉陳情書(附記)

  前明朝翰林院官謹百拜稱賀大順皇帝陛下。陳情左右。君王既定鼎于天下,必以尊賢敬德為基。是故不沒人之忠者,所以有忠臣。不沒人之孝者,所以有孝子。家玉得君,未及一年,有親戚四老(此下文氣不續,似失一葉)。君王處此,徑當賓禮之而不臣。且比例于晉處士陶,旌別其門曰:明翰林庶吉士張先生之廬。庶不傷人臣子之心。不辜爾蒼生之望。不然,臨以刀鋸,設以鼎俎,家玉者形影相笑,從容而樂蹈之。耿耿此心,誓無後悔。

  張家玉薦人才書(附記)

  前明朝翰林院官謹百拜陳情于大順皇帝陛下。忠臣義士,于明為多。勸義獎忠,于順為盛。是故如范景文、周鳳翔等,當亟為明恤贈之。而匪但為明恤贈之。劉宗周、黃道周等當急為明隆禮之,而匪但為明隆禮之。又如史可程、魏學濂,當亟為明尊養之,而非但為明尊養之。何則,明孝著而順,人知有父也。明忠著而順,人知有君也。至若家玉,殷人從周,願學孔子,但區區賓禮,而乞系之以明者,蓋不特見君王之高義,實我欲遂君王之大不寧也。當此多方多士,尚在危疑驚喜之時,莫若將家玉旌而別之,刻其書以布之四方,得一仁人以收拾天下人心,勝精兵十萬可知也。如其不允所請,家玉決不墮泥塗為班皂羞,歸鄉里為父母僇,誓殺身為牲,少備天子,大享上帝,刀鋸鼎俎,諒非負氣守節者,所隱忍而規避也。榮辱惟命,生死亦惟命。(家玉後為忠臣,上此書,蓋藉以逃也)

  癸未館選三十六人,列在刑辱者,止萬發祥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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