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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履旋投崖


  (此應入初二日內)

  張履旋,舉人,吏部尚書張慎言之子也。為官至山西汾州陽城縣,賊執履旋拷銀,履旋義不受辱。貽書父曰:與其虧體辱親,不如殺身明志,遂投崖而死。弘光朝贈禦史。

  初九戊辰,劉澤清移鎮彰德。錄陳郡屠戮,贈開永傑等少卿。

  初十己巳,閣臣蔣璟德以病召對,不能趨赴。

  十一庚午,諭吏部平陽副使李士焜等七人先逃後返,已經革職,著戴罪立功自贖。

  十二辛未,順天撫揚奏饑民焚掠。諭刑部張國維中樞溺職,一徒豈足以蔽辜。又諭吳昌時依律處斬,馮源等附近充軍,財產並罪輔周延儒贓產籍沒充餉。又諭周延儒見賄忘法,本當全沒財產,量追二十萬,著周正儀、周奕封完納。吳昌時量追五萬,俱免籍沒。高傑縱兵東下,鳳督馬士英迎駐徐州。

  十五甲戌,賊探馬至大安驛,傳達京師。賊遣偽官于山東、河南州縣,各處代任,每官先遣牌至州縣士民各苦征輸之急,痛恨舊官,各借勢逐之,執香迎導,遠近風聞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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