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計六奇
>
明季北略
|
上頁
下頁
四川犯官
自崇禎十年流寇犯川,郡邑殘破,有司得瓦全者,無幾。至己卯、庚辰之際。慘禍尤甚,聞賊未犯,土民先期避去,官府僅守空城,城破則家屬盡戮,官被殺者亦甚眾,幸不致死。朝廷複以棄城置重典,武官自總鎮以下至千百總,文官自巡撫以下至補職教官,累累逮系,處斬徒流者,不可勝計。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