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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臣奏行鈔法


  癸未六月,召見桐城諸生蔣臣于中左門。臣言鈔法曰:經費之條,銀錢鈔三分用之,納錢銀買鈔者以九錢七分為一金,民間不用,以違法論,不出五年,天下之金錢盡歸內帑矣。給事中馬嘉植疏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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