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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六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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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季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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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遠軍嘩
元年七月甲申,遼東寧遠軍,以軍糧四月不得,大嘩。執巡撫畢自肅、總兵朱梅、推官蘇涵,置譙樓上,棰擊交下,括賞金得二萬。不厭,遂借商民得五萬。自肅草奏引罷,走中左所自經。袁崇煥至,宥首惡,捕其黨斬十六人。
初,自肅奏請,而戶部不發,則罪不在自肅,而在戶部明矣。至崇煥斬其黨,而宥首惡,顛倒如此,安得不啟奸人之心乎?宜不越三月,有錦州之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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