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嵇康 > 嵇中散集 | 上頁 下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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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謹案: 嵇中散集十卷,舊本題晉嵇康撰。案康為司馬昭所害時,當塗之祚未終,則康當為魏人,不當為晉人。《晉書》立傳,實房喬等之舛誤。本集因而題之,非也。《隋書·經籍志》載康文集十五卷,新、舊《唐書》並同。鄭樵《通志略》所載卷數尚合。至陳振孫《書錄解題》則已作十卷,且稱「康所作文論六七萬言,其存於世者僅如此」,則宋時已無全本矣。疑鄭樵所載亦因仍舊史之文,未必真見十五卷之本也。 王楙《野客叢書》云:「《嵇康傳》曰:『康喜談名理,能屬文,撰《高士傳贊》,作《太師箴》、《聲無哀論》』。余得毘陵賀方回家所藏繕寫《嵇康集》十卷,有詩六十八首。今《文選》所載才三數首,《選》惟載康《與山巨原絕交書》一首,不知又有《與呂長悌絕交》一書。《選》惟載《養生論》一篇,不知又有《與向子期論養生難答》一篇,四十餘言,辨論甚悉。集又有《宅無吉凶》、《攝生論難》上中下三篇,《難張叔遼自然好學論》一首,《管蔡論》、《釋私論》、《明膽論》等文。《崇文總目》謂《嵇康集》十卷,正此本爾。唐《藝文志》謂《嵇康集》十五卷,不知五卷謂何。」觀楙所言,則樵之妄載確矣。 此本凡詩四十七篇,賦一篇,書二篇,雜著二篇,論九篇,箴一篇,家誡一篇。而雜著中《嵇荀錄》一篇,有錄無書。實共詩文六十二篇,又非宋本之舊。蓋明嘉靖乙酉吳縣黃省曾所重輯也。楊慎《丹鉛錄》嘗辨阮籍卒于康後,而世傳籍碑為康作,此本不載此碑,則其考核猶為精審矣。 乾隆四十三年七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校官(臣)陸費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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