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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謹案: 新書,十卷,漢賈誼撰。《漢書·藝文志·儒家》有賈誼五十八篇。《崇文總目》雲:本七十二篇,劉向刪定為五十八篇。隋、唐志皆九卷,別本或為十卷。考今隋、唐志皆作十卷,無九卷之說。蓋校刊《隋書》、《唐書》者未見《崇文總目》,反據今本追改之。明人傳刻古書,往往如是,不足怪也。然今本僅五十六篇,又《問孝》一篇有錄無書,實五十五篇,已非北宋本之舊。 又陳振孫書錄解題稱首載《過秦論》,末為《吊湘賦》,且略節誼本傳於第十一卷中。今本雖首載過秦論,而末無《吊湘賦》,亦無附錄之第十一卷,且並非南宋時本矣。其書多取誼本傳所載之文,割裂其章段,顛倒其次序,而加以標題,殊瞀亂無條理。 《朱子語錄》曰:「賈誼《新書》,除了《漢書》中所載,餘亦難得粹者,看來只是賈誼一雜記稿耳,中間事事有些個。」陳振孫亦謂其非漢書所有者,輙淺駁不足觀,決非誼本書。今考漢書誼本傳贊稱:「凡所著述五十八篇,掇其切於世事者著於傳。」應劭《漢書注》亦于《過秦論》下注曰:「賈誼書第一篇名也。」則本傳所載,皆五十八篇所有,足為顯證。贊又稱「三表五餌,以系單于。」顏師古注所引《賈誼書》,與今本同。 又文帝本紀注引賈誼書「衛侯朝于周,行人問其名」,亦與今本同。則今本即唐人所見,亦足為顯證。然決無摘錄一段立一篇名之理,亦決無連綴十數篇合為奏疏一篇上之朝廷之理。疑誼《過秦論》、《治安策》等本皆為五十八篇之一,復原本散佚,好事者因取本傳所有諸篇,離析其文,各為標目,以足五十八篇之數,故餖飣至此。 其書不全真,亦不全偽。朱子以為雜記之稿,固未核其實。陳氏以為決非誼書,尤非篤論也。且其中為《漢書》所不載者,雖往往類《說苑》、《新序》、《韓詩外傳》,然如青史氏之記,具載胎教之古禮,修政語上下兩篇,多帝王之遺訓。保傅篇、容經篇並敷陳古典,具有源本。其解詩之「騶虞」,易之「潛龍」、「亢龍」,亦深得經義,又安可盡以淺駁不粹目之哉?雖殘闕失次,要不能以斷爛棄之矣。 乾隆四十六年十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校官〈臣〉陸費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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