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黃宗羲 > 明儒學案 | 上頁 下頁 |
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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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王父所著《明儒學案》一書,甬上萬管村先生宰五河時捐俸刻之,未及半而去官,遂輟。其稿本歸勾章鄭義門。吾姚胡泮英言,廣撫楊公文幹令子某欲刻之,屬千秋力求之鄭氏。書往而泮英歿,千秋與義門不勝歎惋,以為必浮沉於蠻溪瘴嶺間,不可得還矣。 越數年而泮英之甥景鳴鹿賚原本至,謂泮英歿時屬鳴鹿曰:「黃子《明儒學案》一書未刻,並未取還,此我所死不瞑目者也。汝能為我周旋,則九原感且不朽矣。」鳴鹿不負所托,遠索之歸,複還鄭氏。 義門鼓掌狂喜,慶完璧之複歸於趙也。於是慨然捐貲續刻,始于雍正乙卯,至乾隆己未而竣。是書不終於泯沒矣。 第三孫千秋謹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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