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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獻章著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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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術論》 天道至無心,比其著於兩間者,千怪萬狀,不復有可及,至巧矣,然皆一元之所為。聖道至無意,比其形于功業者,神妙莫測,不復有可加,亦至巧矣,然皆一心之所致。心乎,其此一元之所舍乎!昔周公扶王室者也,桓、文亦扶王室者也,然周公身致太平,延被後世,桓、文戰爭不息,禍藏於身者,桓、文用意,周公用心也。是則至拙莫如意。而至巧者莫踰於心矣。 §《安土敦乎仁論》 寓於此,樂於此,身於此,聚精會神於此,而不容或忽,是之謂君子「安土敦乎仁」也。比觀《泰》之《序卦》曰:「履而泰,然後安。」又曰:「履得其所則舒泰,泰則安矣。」夫泰,通也。泰然後安者,通於此,然後安於此也。然九二曰「包荒用馮河」,是何方泰而憂念即興也?九三曰「艱貞,旡咎」,則君子於是時愈益恐恐然,如禍之至矣。是則君子之安于其所,豈直泰然而無所事哉!蓋將兢兢業業,惟恐一息之或間,一念之或差,而不敢以自暇矣。 §《無後論》 君子一心,足以開萬世,小人百惑,足以喪邦家。何者?心存與不存也。夫此心存則一,一則誠;不存則惑,惑則偽。所以開萬世、喪邦家者,不在多,誠偽之間而足矣。夫天地之大,萬物之富,何以為之也?一誠所為也。蓋有此誠,斯有此物,則有此物,必有此誠。誠在人何所?具于一心耳。心之所有者此誠,而為天地者此誠也。天地之大,此誠且可為,而君子存之,則何萬世之不足開哉!作俑之人,既惑而喪其誠矣,夫既無其誠,而何以有後耶。 §《論銖視軒冕塵視金玉》 天下事物雜然前陳,事之非我所自出,物之非我所素有,卒然舉而加諸我,不屑者視之,初若與我不相涉,則厭薄之心生矣。然事必有所不能已,物必有所不能無,來於吾前矣,得謂與我不相涉耶?君子一心,萬理完具,事物雖多,莫非在我,此身一到,精神具隨,得吾得而得之耳,失吾得而失之耳,厭薄之心胡自而生哉!若曰「物」,吾知其為物耳,「事」,吾知其為事耳,勉焉舉吾之身以從之,初若與我不相涉,比之醫家謂之不仁。 或曰:「道可狀乎?」曰:「不可。此理之妙不容言。道至於可言,則已涉乎粗跡矣。」「何以知之?」曰:「以吾知之。吾或有得焉,心得而存之,口不可得而言之,比試言之,則已非吾所存矣。故凡有得而可言,皆不足以得言。」曰:「道不可以言狀,亦可以物乎?」曰:「不可。物囿於形,道通於物,有目者不得見也。」「何以言之?」曰:「天得之為天,地得之為地,人得之為人,狀之以天則遺地,狀之以地則遺人,物不足狀也。」曰:「道終不可狀歟?」曰:「有其方則可。舉一隅而括其三隅,狀道之方也;據一隅而反其三隅,按狀之術也。然狀道之方非難,按狀之術實難。人有不知彈,告之曰:『弦之形如弓,而以竹為之。』使其知弓,則可按也。不知此道之大,告之曰:『道大也,天小也,軒冕金玉又小。』則能按而不惑者鮮矣!故曰『道不可狀』,為難其人也。」 §《禽獸說》 人具七尺之軀,除了此心此理,便無可貴。渾是一包膿血,一大塊骨頭,饑能食,渴能飲,能著衣服,能行淫欲,貧賤而思富貴,富貴而貪權勢,忿而爭,憂而悲,窮則濫,樂則淫,凡百所為,一信血氣,老死而後已,則命之曰禽獸可也。 §《道學傳序》 學者不但求之書,而求之吾心,察於動靜有無之機,致養其在我者,而勿以聞見亂之。去耳目支離之用,全虛圓不測之神,一開卷盡得之矣。非得之書也,得自我者也。 §《贈容一之序》 恐游心太高,著跡太奇,將來成就結果處,既非尋常意料所及,而予素蹇鈍,胡能追攀逸駕?仰視九霄之上,何其茫茫,生方銳意以求自得,亦將不屑就予,又安知足履平地,結果為何如也? §《贈張廷實序》 廷實之學,以自然為宗,以忘己為大,以無欲為至,即心觀妙,以揆聖人之用。其觀於天地,日月晦月,山川流峙,四時所以運行,萬物所以化生,無非在我之極,而思握其樞機,端其銜綏,行乎日用事物之中,以與之無窮。 §《城隍廟記》 神之在天下,其間以至顯稱者,非以其權歟?夫聰明正直之謂神,威福予奪之謂權,人亦神也,權之在人,猶其在神也。此二者有相消長盛衰之理焉,人能致一郡之和,下無干紀之民無所用權;如或水旱相仍,疫癘間作,民日洶洶,以幹鬼神之譴怒,權之用始不窮矣。夫天下未有不須權以治者也,神有禍福,人有賞罰,失於此,得於彼,神其無以禍福代賞罰哉!鬼道顯,人道晦,古今有識所憂也。 §《雲潭記》 天地間一氣而已,詘信相感,其變無窮。人自少而壯,自壯而老,其歡悲得喪、出處語默之變,亦若是而已。孰能久而不變哉?變之未形也,以為不變,既形也,而謂之變,非知變者也。夫氣也者,日夜相代乎前,雖一息,變也,況于冬夏乎?生於一息,成于冬夏者也。夫氣上烝為雲,下注為潭,氣水之未變者也。一為雲,一為潭,變之不一而成形也。其必有將然而未形者乎?默而識之,可與論《易》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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