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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張爾公論茅鹿門批評八家書


  鹿門八家之選,其旨大略本之荊川、道思。然其圈點勾抹多不得要領,故有腠理脈絡處不標出,而圈點漫施之字句之間者,與世俗差強不遠。至其批評謬處,姑舉一二。

  如昌黎《張中丞傳後序》「不載雷萬春事首尾,與南霽雲乞救賀蘭兩不相蒙」,而鹿門以為雷萬春疑當作南霽雲。若乞救之事照應此句以補李翰之不載,則非矣。

  《曹成王碑》,以其穿鑿生割為昌黎之務去陳言,豈昌黎之文從字順者,猶有陳言之未去乎?蓋不知昌黎之所謂陳言者,庸俗之議論也,豈在字句哉!

  《羅池廟碑》,謂其不載柳州德政,載其死而為神一節似狎而少莊。按碑中所載民業有經以下,德政可謂至矣!豈必如俗文之件系毛舉,然後謂之莊耶?

  《孔司勳志》,前夫人從葬舅姑兆次,蔔人曰今茲歲未可以祔,從蔔人言不祔。鹿門:按附志前夫人所以不及祔葬舅姑兆次之故,而不詳與司勳合葬處,不可曉。志言前夫人已祔葬舅姑兆次,今欲遷葬與司勳合而蔔人不可,故不合葬,本自明曉,不知鹿門如何讀也。

  《孟貞曜志》,愈走位哭,且召張籍會哭,諸嘗與往來者鹹來哭吊韓氏,按《檀弓》,伯高之赴,孔子曰:「夫由,賜也見我,吾哭諸賜氏」,遂命子貢為之主。故東野之喪,昌黎立位於家,其嘗與往來者哭吊于韓氏也。鹿門韓氏不知何人,豈不知此禮耶?柳州貶後諸書,鹿門謂蘇子瞻安置海外時詩文殊自曠達,蓋由子瞻深悟禪宗,故獨超脫,較子厚相隔數倍。蓋子瞻之謫,為奸邪所忌,而子厚之謫,人且目之為奸邪。心事不白,出語悽愴,其所處與子瞻異也。若論禪宗,子厚未必讓於子瞻耳。

  《與顧十郎》,書子厚為顧少連所取士,十郎乃少連子也。於座主之門,故稱門生。書中顯贈榮諡,揚於天官,敷於天下。已明言少連之死。而鹿門其書似非對座主之言,是尚疑十郎為座主也。歐公謂正統有時而絕,此是確論。鹿門特以為統之在天下未嘗絕也。如此必增多少附會,正統之說,所以愈不明也。鹿門謂江鄰幾文不傳,當非其文之至者,而歐陽公序之,只道其故舊凋落之意,隱然可見。

  按序中言其學問通博,文辭雅正深粹,而論議多所發明,詩尤清澹閑肆可喜,許之亦至矣。如尹師魯之文,歐公只稱簡而有法,亦可非其文之至者乎?薛簡肅初舉進士為州第一,讓其裡人王嚴而居其次。鹿門,宋制舉進士何以得讓?宋制解試雖有主文考校,然尚有鄉舉裡選之意,故得自相推讓。凡舉子皆謂之進士,其中殿試者謂之及第出身。鹿門不知宋制,而以今制賜進士者當之,故有此疑。

  《蘇子美志》,其妻于文集則曰:吾夫屈於生猶可伸於死;於葬則曰:吾夫屈於人間猶可伸於地下。皆有著落,句同而意異。鹿門,迭此二句,歐公稚筆而少遒處,不如仍前二句,且綴之曰,死而非歐君者銘其墓,則無以慰其生之交也。信如此,則俗筆套語矣。

  《張穀墓表》,曆官河南主簿、蘇州觀察推官、開封府士曹參軍,遷著作佐郎、知陽武縣、通判眉州,累遷屯田員外郎,複知陽武縣。鹿門,宋制,以觀察推官徙參軍,而知陽武縣,又以通判眉州入為員外郎,而複知陽武,可見當時重令職如此。按宋制,未改京朝官,謂之縣令。已改京朝官,方謂之知某縣。張谷初知陽武,其京朝官是著作佐郎。再知陽武,其京朝官是屯田員外郎。知縣雖同,而京朝官之崇卑則異。俱未嘗入朝也。鹿門不明宋制耳。

  《孫之翰志》,初舉進士,天聖五年,得同學究出身,八年再舉進士及第。鹿門,宋舉進士者再。按之翰初舉進士不及第,再舉方得及第,未嘗再也。學究出身,非進士之第耳。

  《荊公伯夷論》,以不食周粟為誣,識力非流俗可及。鹿門,論伯夷處,未是千年隻眼。彼之雷同子長者,豈皆隻眼乎?至其去取之間,大文當入小文可去者,尚不勝數也。

  觀荊川與鹿門論文書,底蘊已自和盤托出,而鹿門一生僅得其轉折波瀾而已。所謂精神不可磨滅者,未之有得。緣鹿門但學文章,于經史之功甚疏,故只小小結果其批評又何足道乎?不知者遂與荊州道思並稱,非其本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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