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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葦碧軒詩》序


  (己酉)

  《後葦碧軒詩》者,余舅氏翁祖石先生之所作也。南宋詩人「四靈」,其一翁卷,以「葦碧軒」名集。先生慕「四靈」之詩,而與卷同姓,又濱江四山,各象一靈,先生居江上,故以卷之所名者自名也。

  先生名月倩,字元美,後改名逸,字祖石,大司馬見海之後。少從先忠端公宦游京師,授余弟晦木、澤望句讀。是時已能詩,忠端公《舟中雜詠》所謂「共坐得詞人」者,指先生也。忠端公歸裡,先生相從如故,至丁卯而去,去十有三年而複來,遂移家住予之旁舍,至丙申又移家而去。亡何,妻死子夭,子婦去幃,孩孫二人寄食外家,又殤其一,傷哉先生老苦至於此極也!先生與余家相依二十餘年,凡餘家盛衰變故患難之事,嬉遊酒食,一一見之於詩,顯顯焉無有忘棄者。餘詩所謂「卻恨一編葦碧稿,十年閑夢不銷除」者,此也。

  先生之詩,于牢籠今古、排比諷諭,非其所長。而雕刻雲煙,搜抉花鳥,時以一聯半句奪人目色,故流連於杯酒片景,終身以之。古來論詩有二:有文人之詩,有詩人之詩。文人由學力所成,詩人從煆煉而得。大篇麗句,矜奇鬥險,使僻固而狹陋者茫然張口,至若「空梁」、「春草」,意所不停,正複讀書萬卷,豈能采拾?此先生之詩所以可貴也。

  先生嘗以底草囑其子曰:「我之魂魄落此,死後能守則守之,無俟桑主靈床,苟卷軸在案,麥飯寒漿,神具醉飽;不能守則納之棺中,霜淒月苦,定聞鬼唱,慎毋為賣醬家所得也。」今子姓凋落,此願不可必遂,乃執餘手而泣曰:「吾子不惜一言,張諸好事,則平生心血不為徒嘔。」餘悲其言,為汰其意之重出者、辭之陳故者,二千餘首之中,得一百二十四首,可以傳矣。

  念文長之集,得中郎激揚發越而後傳世。余氣力不若中郎,先生之學亦遜文長,此例姑止。吾友林茂之得陳白雲之詩,相與流涕而讀,白雲因是亦傳。余觀白雲之詩,陳言戾句,刊落未盡,豈能敵先生之一百二十四首哉?文章如金玉,不以好惡親疏增損其價,空堂油盞,懸筆敘此,蓋余與先生相對流涕之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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