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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中東年表


  考日本諸史,均托始神武。近仿西人以耶穌降生紀元之例,又以神武耶位之元年辛酉為紀元之始。至今皇明治五年壬申,稱為二千五百三十二年。爾後凡外交條約、內國政典,每冠以是稱。惟考神武在位七十六年,遞傳世而至崇神,日綏靖在位三十三年,日安寧在位三十八年,日懿德在位三鬥四年,日孝昭在位八十三年,日孝安在位一百二年,日孝靈在位七十六年,日孝元在位五十七年,日開化在位六十年,凡四百八十餘年,均無事足述。今故以崇神紀元為始,而仍以神武之元年紀諸篇首雲。

  (中國與日本紀年對照大致如下,表從略)

  辛酉 周惠王十七年 神武帝元年

  ……

  辛巳 大清光緒七年 明治十四年

  謹案:

  正閏之辨為史家聚訟之端,至朱子法《春秋》作《綱目》,大書以紀年,論史者尤於此斷斷焉。然余考統系絕續之交,疆域分析之世,古今事變至多,欲強舉正統以歸之誰某,終不能執一義以自圓其說。善乎司馬溫公之言曰:"若以自上相授受者為正耶,則陳氏何所受?拓拔氏何所受?若以居中夏者為正耶,則劉、石、慕容、苻、姚、赫連所得之土,皆五帝三王之舊都也。若以有道德者為正耶,則蕞爾之國必有令主,三代之季豈無僻王。其謂正閏之辨,無確然不可移易之義。"信為通論矣。余嘗以為通史紀年,自大一統以外,當依列國之制各君其國,即各自紀年,即篡賊幹統,巨盜竊號,亦當著其事以明正其罪。今作此表,意以著明日本世傳之統系,相當之年代,其於中國之統不必一一依據史例。如南北朝止紀宋、齊,五代止紀梁、唐,但以限於篇幅不及備書,非必以此分正閨,有所棄取於其間也。又如神功遣使封親魏之王,真人來朝詢大周之國,則曹魏、武周,又因其有所交涉而詳著其年,尤不便執蜀承漢獻帝在房州之說以相詰難。若夫一歲之中前後易主,則一年兩系,體例俱在,今亦以幅隘止紀其一。特識於此,自明其例。又案:日本當元至順之末至明洪武之中,亦分為南北朝,其後南北媾和,仍並為一。然日本史家均以正統歸之南,故北朝今亦從略。日本自孝德帝始立年號,故大化以前止稱元、二而不立名號,後世之君多有易代而不改年者,或有即位之初僅稱元年,至次年乃立號者,其例為中土所僅有,並識於後以便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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