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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陽揚清亭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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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陽縣令,治盟津西晉潘岳安仁所治縣也。慶曆中著作郎知縣事鮮于亨,慕潘令治民有,聲相傳以為父老不伐其桃李,於是築亭於其囿,曰,聯芳,架閣於其沼,曰,揚清。意若同循吏之臭味,有激於貪濁雲。才四十年來者不嗣垝垣污泥,民吏歎息。元佑三年某月,宣德郎知縣事高元敏,求父吏事膚敏不深鞭罰而政和,乃浚沼開囿,陸藝桃李,水植菱藕。稍繕故址作亭,用其名曰揚清,名因其舊,不掩前人之善也。土木之功,不若前人愛民力之不易也。既落成,伐石乞文於予。予為作詩。詩曰: 邑有社稷,古千戶侯;吏不自喜,以歲月偷。 高侯為邦,民不吏賕;吏奸輒得,有距有鉤。 去其螟螣,麥禾既秋;與民憂之,與民樂之。 安我燕居,民勸作之;匪我自逸,前人度之。 草木茂止,鳬雁于水;賓贊士子,於食酒醴。 男耕不遲,女桑孔時;高侯宴喜,去其思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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