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黃庭堅 > 黃庭堅詩集6 | 上頁 下頁
按田


  (熙甯四年葉縣作。)(1071年)

  余與晁端國斯道,奉檄按馬鞍山東港淃河稻田陂。官丁誤引道左次。水澤山深,徑危泥潦,堅冰長幹挾馬,僅可以度。行五十裡,遂不容馬。步沮洳,虎跡新往來,烏鳥叢噪荊榛,盡日出入,乃至河上。集近山之農,告以獻利者,皆以為瀕水為舍居,旁治新田,果蓏有畦,桑棗成行。自山之東西,皆不可為陂。淃河原出四頭山,支分為三,其一盡南出,少折而東入舞陽。其一稍西流,又折而北入石塘河。其一淃河也,出山而東流,卒與二水合而入汝河。汝河,今漕河也。吾二人既臨河,具知獻利者之狀,而餘獨有感焉!頃歲肉食者以羌胡為憂,師老西鄙,而士大夫知與不知,爭道孫吳覆軍殺將,開虜之輕量中國心,而富貴者今日比肩。近者朝言多在民事,欲化西北之麥隴,皆為東南之稻田。良吏攘臂起,郡有召信臣,縣有史起矣。夫土性者,自先王所不能齊,而一切不問薅夫。故苗灌為新田,茫茫水陂,丘壟平盡,其君子威以法刑,其小人毒以鞭樸。有舉斯有功,有功斯有賞。作者之議曰,前日吏持印相授,以偷眼前,而厚利棄於蒼煙野草之間,是豈不可笑!以餘觀之,恐是非特未定也。觀朝廷之意,初不責必成,奉承者要必有功,遂失之耳!語曰:事傳三人,輒失其真。詩曰:「周爰諮謀」,蓋使指也。今也,諮謀者不慘怛,以告者未忠信歟!夫聽言之道,必以事觀之,奪民之故習,而強以所未嘗,其利安在?興利者受實賞,力田者受實弊;郡縣行空文,朝廷收虛名。名為利民,其實害之。議者謂之有意於民乎?吾不知也。以為有功於民乎?今既若是矣。予既有是言,斯道屢歎而已。是日所至已遠,不能歸,遂宿水濱民家。北風黃草,破屋見星月。與晁五引酒相酌,忽然已醉,不知跋涉之勞也。綴以詩,強斯道和之。

  河水積崢嶸,山雪晴索寞。
  幽齋怯寒威,況複出城郭。
  馬為蝟毛縮,人歎狐裘薄。
  淤泥虎跡交,叢社烏聲樂。
  橋經野燒斷,崖值天風落。
  泄雲迷鴻濛,戴石瘦犖嶨(原注:音殼。)
  攀緣若登天,扶服如入橐。
  窮幽至河麋,落日更槃礴。
  新民數十家,飄寓初棲托。
  壯產無惰農,荒榛盡開鑿。
  臨流遣官丁,悉使呼老弱。
  恩言諭官意,鄣水陂可作。
  春秧百頃毬,秋報千倉穫。
  掉頭笑應儂,吾麥自不惡。
  麥苗不為稻,誠恐非民瘼。
  不知肉食者,何必苦改作。
  我行疲鞍馬,且用休羈絡。
  艱難相顧歎,共道折腰錯。
  勢窮不得已,來自取束縛。
  月明夜蕭蕭,解衣寬帶索。
  臥看雲行天,北斗掛屋角。
  析薪爨酒鼎,興至且相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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