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黃庭堅 > 黃庭堅詩集4 | 上頁 下頁
謝公定和二範秋懷五首邀予同作


  ① 文集、山谷集題下注:悰。一作林之奇詩。

  其一 (1086年)

  西風一葉脫,跡亦⑴不可掃。
  巷有白馬生,朝回焚諫草。
  誰雲事君難,是亦父子間。
  所要功補袞,不言能犯顏。

  ⑴ 元本、文集、蔣刻本、山谷集、陳刻本作已

  其二 (1086年)

  四會有黃令,學古著勳多。
  白頭對紅葉,奈此搖落何。
  雖懷斲鼻巧,有斧且無柯。
  安得五(文集作七)十弦,奏此寒士歌。

  其三 (1086年)

  採蓮涉江湖,采菊度林藪。
  插鬢不成妍,誰憐飛蓬首。
  平生耦耕地,風雨深稂莠。
  謝公遂如此,永袖絕弦手。

  其四 (1086年)

  往日孫陽翟,才可任遺補⑴。
  擊強如摧枯,食檗不知苦。
  屬者缺諫垣,時論或未許。
  儻可假一邦,使民作鄒魯。

  ⑴ 原注:張方回家本有山谷自注雲:孫賁字公素。

  其五 (1086年)

  用智常恨耄,用決常恨早。
  推轂天下士,誠心要傾倒。
  海宇日清明,廟堂勤灑掃。
  何為陳師道,白髮三徑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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