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胡三省 > 通鑒釋文辯誤 | 上頁 下頁 |
通鑒卷一百一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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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張豁戍柳泉。 史照《釋文》作「張詻」,呼各切〈海陵本同。〉餘按《通鑒》諸本及《晉書》皆作「張豁」。《字書》,詻,音魚格切;照音亦非。 四年 西秦王幹歸遷都苑川。 史照《釋文》曰:苑川邑,卽陳倉縣,後魏改今名。〈海陵本同。〉餘按乞伏氏始居麥田,後居苑川,又徙金城,今複都苑川,皆不出漢天水、金城二郡界。《水經注》:苑川水出天水勇士縣之子城南山,東北流曆子城川,又北徑牧師苑,漢牧苑之地也,有東、西二苑城,相去七裡,西城卽乞伏所都。苑川水又北入於河。陳倉之地,此時屬姚秦,固非乞伏所有。姚秦與乞伏後皆幷于赫連,後魏滅赫連,幷有關、隴之地,後乃改陳倉為宛川縣。陳倉之宛川與西秦所都之苑川字有「宛」、「苑」之異,而改陳倉為宛川,又在百許年之後,史照殆未之考也。一百一十五卷安帝義熙六年又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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